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作者:本站来源:作者-洋洋上传时间:2015-04-17 09:07:41
摘要: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完成各项科研、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事业单位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与保障。本文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引言
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完成各项科研、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事业单位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与保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科研、行政管理;其价值大到几万元、上百万元的仪器、设备设施,小到几百元的办公用品。其主要特点为:①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即从社会范围来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布在非生产领域,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②使用目的的服务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作用在于保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③补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后形成的消耗只能来源于财政的事业经费预算支出。
1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1.1“重投资,轻管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不同程度吃“大锅饭”的问题,平时只关心固定资产物质形态的使用,没有把固定资产同时作为价值形态来进行管理。
1.2缺少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由于事业单位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机构,不能及时作相应的调整或收回资产,使固定资产不知去向,固定资产在财务账上反映也不及时、全面,有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多年财务账上尚没有反映,有的早已报废却仍挂在财务账上。不少单位固定资产实际有多少心中无数,虽经多次清查仍摸不清家底,前清后乱,无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1.3缺乏统一协调的调配使用机制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往往带有人为因素,要么符合领导的意思,要么符合部门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各自为政,只顾局部利益,追求“小而全”的固定资产配置模式;从自己使用方便出发,要求增加投资用以购置仪器设备,造成了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的现象。一方面事业经费紧张,另一方面却有许多闲置资产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造成了固定资产价值的贬值与使用价值的隐性流失。
1.4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到位经营性固定资产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产权不清,经营活动无偿使用国有固定资产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事业单位依托自身的行政职能,办起了各种经济实体,把事业性质的土地、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长期无偿地供经营单位使用,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有的将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后,实体单位不提或少提折旧,使得经济实体成本费用核算不实,造成国有资产受益的流失。
2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2.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共同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固。
定资产管理必须确立以“钱物分离、互相牵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清产核资,对所有家底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思想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2.1.1固定资产账目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核算本单位全部固定a资产的原价:①在收入固定资产时设立卡片,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等原始资料;②在使用过程中,凡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等情况,都应及时在卡片中进行登记;③固定资产报废或调出时则登记有关调出和报废的日期,并及时注销其卡片。
2.1.2固定资产实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①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②与各科室、部门签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书。
2.1.3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由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①签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书;②保证日常的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③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填报。
2.2规范操作、统一程序、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落到实处。
2.2.1设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流程图第一步: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购置、转移、报废、处置程序相同),上报计划交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步: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并汇总报领导研究。第三步:领导研究决定后,由使用部门编制预算。第四步:领导批准后,由使用部门具体实施,并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验收或备案。第五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验收单和处置结果交财务部门入账或销账。
2.2.2确立固定资产管理的环节和内容在明确职责,知晓流程后,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对各管理环节和内容加以界定。具体分以下几点管理,重点放在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上:①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国家专控及政府采购商品应当按照预算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不得私自采购。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各部门根据已入账的固定资产,与单位签定使用、管理责任书。按照规定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内部转移和报废清理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时保养和维修工作,减少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损耗。
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要严格遵照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冀财资(2009)15号文《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执行。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级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应上缴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应在取得收入的2个工作日内,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省级事业单位上缴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产生的资产配置需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由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及省级财力情况统筹安排。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一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以查实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通过清查盘点,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