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实施MPAcc领军人才计划
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5-09-23 11:18:24
为了适应华东理工大学MPAcc项目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吸引优质生源,发掘与华理MPAcc培养对象匹配的学员,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特实施“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MPAcc领军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领军人才计划”)。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8月31日),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组织工作
为了加强对“领军人才计划”的工作组织,我校特成立“领军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背景评估专家小组。组织工作将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与品牌管理部具体实施。背景评估小组负责考察每一位申请者的背景。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结果,最终确定“领军人才计划”考生名单。
三、申请资料
申请者需在注册时真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系统要求的信息,同时在面试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网上提交):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必须)、学位证书(如有)(注:国外证书需要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各种其他所获证书(如果有的话);
(5)个人概述;
(6)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