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课程研修班

所属专业:法学学制:2年学费:45000元地区:北京,网络班,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在 60 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 20 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一、项目性质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

同等学力研修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完成课程学习者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二、学制、教学与师资

1、学制两年: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可灵活选择。

2、北京班:每月面授 1-2 次,周末两天,其余时间网络学习。

远程班:通过网络学习,完成全部课程学习。

全国班:国庆节期间来校集中面授 7-8 天,其余时间网络学习。

学位辅导课:根据国家考试大纲,录制视频课程(包含综合和英语),网络学习,享受五年辅导。

3、由我校资深教授、硕导、博导授课,并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部委、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


三、课程设置

民商法学

基础必修课: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申硕国考综合科目)
专业必须课: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申硕校考科目)
                     合同法、婚姻继承法、知识产权法
专业选修课:民事诉讼法、经济法、金融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竞争法学、财税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法务会计学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

3、招生对象:为公检法司、监察委、律师、法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对法律感兴趣的人员。


五、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费用另行收取)

1、申请人须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学习。

2、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及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有关的不少于 2000 字的科研成果(或可在论文答辩审核之前提供)。

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简称校考)。

5、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简称国考)。

6、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上述学位课考试(校考)与全国统一考试(国考)。


六、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 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1、培训费一:研修班学费45000 元/两年,(注:研修班学费是研修所报读专业课程学分的相关费用,报名时一次性交纳)。学位辅导课:4000元(按需报读)。

2、培训费二:10000元,该培训费包含资格审查费、学位课考试费、指导费、答辩费。(注:培训费二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并根据学员的学习进度进行交纳,具体数额以学员申请硕士学位时中国政法大学的具体收费标准为准)。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学生自行负担。

4、交费方式 :学校平台统一支付。

重要提示:交纳学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学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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