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全国班)
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8-07-20 15:38:2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 于1983年设立法学专业,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为了适应改革和现代建设的需要,培养高层次经济法律人才,经教委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特举办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
【课程优势】
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成立至今拥有一批著名法学专家、学者,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等研究领域成绩斐然;
师资雄厚,注重实操: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在重要学术团体任要职;学院拥有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平的模拟法庭、非诉讼实验室等两个专业实验室;
精品课程:学习期间学员可选开金融、财政、工商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精品课程,全面提升学员综合素质与个人价值;
人脉平台:定期组织班级活动、论坛等学术休闲活动。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在学习的同时搭建人脉,实现资源共享、助推事业成功。
【培养方式】
采取面授与自学(文献资料阅读)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1、北京班:安排周末时间上课;(名额有限,可插班)
2、全国集中班:安排节假日时间上课;
【入学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2、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下载);
2、交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交4张1寸同底免冠彩照;
4、缴纳报名费200元;教材费800元;学费18000元(两年);
注: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证书授予】
1、按教育部规定,完成该研究生班学习课程,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经济法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校长签名章、学校钢印和红印;
2、符合申硕条件的学员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及我校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