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国际商务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8-07-24 16:19:32
一、专业简介
国际商务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厚基础、宽口径”的特点。承担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培养工作的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国际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湖南省WTO研究基地,是“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二、培养目标
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国际商务专业(跨国运营管理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的,熟练掌握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系统的国际商务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宽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决策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向
国际贸易实务、跨国运营管理、国际投资管理、全球物流优化工程、国际商务营销、国际标准与认证。
四、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考试科目与方式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笔试,全国联考。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第二单元:英语二(100分)
第三单元: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
第四单元: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
2、复试:由学校自主安排。
(1)湖南大学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办法等将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湖南大学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湖南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4)湖南大学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湖南大学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湖南大学在职学生非脱产学习,学制3年,学费14000元/年,共计42000元(学费标准具体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书籍费2000元。在职学生不安排住宿。
八、证书颁发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在职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