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北京班)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3-02-22 11:18:07
【天津大学北京班特色】
专业领先、师资权威:天津大学建筑学在2010年的教育部评估中全国排名前三名,此专业在学科领域及学术研究上,位于全国高校领先水平。北京授课师资均为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的研究生导师、教授、建筑学及城乡规划、风景园林领域权威专家。
先跟读后考试:免试跟读先入学,提供清华在线GCT考前辅导,通过率全国排名第一。
【天津大学及建筑学院概况】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37年创建的天津工商学院建筑系,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学院的一流的教学环境,雄厚的师资队伍,多层次、高质量、国际化、开放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模式,为学生学习深造及以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几十年来,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已为国家培养了数千名本科毕业生和几百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在国家各部委及各省市、自治区的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政府管理、开发建设等部门,成为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和学术中坚力量,为中国建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招生工程领域】
工程领域名称:建筑学(代码:080701)
天津大学建筑学专业于1995年经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并获得全国首批建筑学专业教学优秀资格认证。相继,天津大学建筑学专业又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专业硕士毕业生可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建筑学--是研究建筑、建筑群、室内外环境等方面的集造型艺术、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及群体建筑规划与设计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宽基础、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建筑师。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设计技艺和创造力方面,要求有丰富的空间想象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同时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面。目前,天津大学建筑学专业已经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建筑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人居环境、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等多领域的特色教学,通过关注学科热点,结合社会需求,专业互渗互动,力图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设计研究素养,为国家培养从事设计与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以及高端的技术管理人才和杰出的科研技术人才,并为我国的高等学校培养出品学兼优、知识结构全面且具发展潜力的优秀师资力量。
【报考条件】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需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和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无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培养方式】
1. 方式: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强调"进校不离岗"。
2. 学制:弹性学制2至5年,采取学分制,不脱产学习方式。每月利用周六、日或节假日集中授课,授课教师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统一安排,北京教学点负责教学管理。
3. 双导师制:论文阶段,采用本校教师和社会特聘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师资、软件行业资深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授课,部分教学课程采用双语教学。
4. 双班主任制:小班教学,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采取学校教务员与北京教学点班主任双重负责制,在教学、论文撰写和答辩环节,坚持严格的流程化管理。
【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 第一阶段 全国联考: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即 GCT考试,每年的10月份考试,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一年。
2. 第二阶段 学校组织考试: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①专业基础课考试
②专业综合考试(面试)
由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在本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由天津大学颁发。
【课程设置】
程设置 (总学分:32学分,其中必修课 17.5分,选修课不少于14.5分)(暂定)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
学位课 | S131A033 | 科学技术方法论 | 4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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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1A034 | 第一外国语 | 8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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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9RC01 | 现代管理学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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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02EP01 | 网络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 | 1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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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6G003 | 建筑工程设计(一) | 100 | 3 | 建筑学专业必修 | 不少于13学分 | |
S206G004 | 建筑工程设计(二) | 100 | 3 | 建筑学专业必修 | ||
S206G005 | 规划工程设计(一) | 100 | 3 | 城市规划设计必修 | ||
S206G006 | 规划工程设计(二) | 100 | 3 | 城市规划设计必修 | ||
S206G007 | 建筑物理环境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