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地质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所属专业:工程学制:3年学费:24000元地区:荆州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
学校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临床医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兽医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二、学费标准及学制
往年学费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最新学费标准及学制另行通知。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
1. 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就业派遣,按规定发放《报到证》。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有工作单位的,如果需要《报到证》,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
2. 人事档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3. 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校就读,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缴纳住宿费后,学校安排住宿。
四、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初试
1.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长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六、复试
1.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MBA专业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 MB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