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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作者:本站来源:湖北中医药大学校友会上传时间:2023-07-20 17:47:14

湖北中医药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一、学校简介

湖北是神农故里,李时珍的故乡,中医药文化重要发源地。闪耀着中医药国粹魅力的荆楚大地更有一所培育和发掘中医药文化的殿堂——湖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美丽的黄家湖畔。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和35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学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学校建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中医学和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对符合条件和达到规定水平人员授予硕士学位,是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多渠道培养造就中医药人才,不断推进中医药人才高质量发展,因此,我校结合实际开展 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可接收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培养申请。
二、可接受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及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原则上申请专业与报名人员取得前置学历的专业一致;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专业如下所示(2023年每专业限招150人)。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全国统考综合
全国统考外语
1005
中医学
/

英语

1006

中西医结合

/

英语

1007
药学
/

英语

1008
中药学
/

英语

(二)专业型硕士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二级学科)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3.申请专业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全国统考综合
全国统考外语
1057
中医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一版
英语

 

三、申请报名材料

(一)《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

(二)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未获得者可暂不提供)。
四、申硕流程

(一)注册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申硕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资料填写。
(二)现场确认
学员提交注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指纹,并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学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课程考核

1.学位课程考核。学校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采用线上平台和线下讲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员在规定时效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并授予相应学分。

2.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免考学科综合,具体以申请人报考当年教育部出台的细则为准。

学员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有1次机会)。
(四)临床能力考核(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学员须在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进行论文开题及撰写。

2.学员须在统考通过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分委会审议,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的;

(2)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3)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五、收费标准

1.第一阶段:同力申硕培养管理费:20000元/人

2.第二阶段:论文环节指导答辩费:10000元/人

说明:学员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任何退费申请,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学业,学员所交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六、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培养办公室(人文楼B座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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