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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来源:硕士报名上传时间:2023-11-16 09:54:31

简介

天津医科大学(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TMU”,位于天津市,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医学院校之一,为北京卓越医学人才培养高校联盟成员单位。为多渠道促进高级医疗卫生人才成长,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一、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即2020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招生专业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理学
生物学
 
工学
生物医学工程
 
医学
药学
 
基础医学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免疫学
病原生物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卫生毒理学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临床医学
内科学
儿科学
神经病学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
外科学
妇产科学
眼科学
肿瘤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麻醉学
急诊医学
眼视光学
护理学
 
管理学
公共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注: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在信息平台中为管理学门类,授予学位时可授予管理学或医学;2.“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按一级学科招生及授予学位。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申请人须在“信息平台”中注册登录账号并完成以下事项:上传电子照片(务必按照平台要求提交)、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审核流程

(1)审查申请人报名资格;(2)采集指纹、图像;(3)申请人签署“诚信承诺书”;(4)审核申请人材料。

四、教学培养安排与要求

(一)课程考核

学校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组织课程学习及考核。学术学位学员课程学习以线下周末课程为主,专业学位学员课程学习以线上课程为主。具体课程安排以入学当年课表为准。

(二)临床能力考核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三)全国统考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申请人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申请人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须经我校审核报名资格。

(四)培养年限

三至七学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完成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最晚于七学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每位导师2023年招录的同等学力硕士原则上不超过3人。所选导师的招生专业、招生类型必须与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提交的申请学位专业、学位类型一致。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应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及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申请学位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校课程考核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申请学位具体组织工作按学校当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进行。

六、其他

1.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须经我校审核报名资格;全国统考须按报考当年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并选择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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