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2024年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来源:河北大学在职研究生上传时间:2024-08-12 17:05:11
一、学校简介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设有86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属于非学历教育,申请人通过全部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后,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等文件规定,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并撰写学位论文、符合学位授予单位有关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申请论文答辩前提条件、且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全部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中国公民;
(二)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
(三)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9月15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9月15日之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五)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四、2024年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接受人数上限 |
授予硕士学位名称 |
校内培养单位 |
1 |
02经济学 |
0201理论经济学 |
020101政治经济学 |
25 |
经济学硕士学位 |
经济学院 |
2 |
020104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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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20105世界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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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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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202应用经济学 |
020201国民经济学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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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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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20204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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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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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20207劳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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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20208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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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20209数量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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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3法学 |
0303社会学 |
030302人口学 |
10 |
法学硕士学位 |
|
13 |
0301法学 |
030104刑法学 |
60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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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30105民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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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30106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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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30107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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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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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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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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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4教育学 |
0401教育学 |
040101教育学原理 |
60 |
教育学硕士学位 |
教育学院 |
21 |
040105学前教育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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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401Z1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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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402心理学 |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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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8工学 |
0835软件工程 |
20 |
工学硕士学位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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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7理学 |
0701数学 |
25 |
理学硕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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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0703化学 |
070301无机化学 |
50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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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70302分析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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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070303有机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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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070304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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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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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0703J1化学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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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0710生物学 |
60 |
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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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08工学 |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
30 |
工学硕士学位 |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
|
34 |
0814土木工程 |
20 |
建筑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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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10 |
生态环境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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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0医学 |
1011护理学 |
20 |
医学硕士学位 |
护理学院 |
校内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五、申请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件;
(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四)工作单位批准书(附件2下载模板);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下载登记表);
(六)电子照片(附件4下载规格要求);
申请人须在2024年9月15日之前,按附件5的要求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ujxglk@126.com。
六、网上报名
(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系统设有“接受人数上限”,系统到达“接受人数上限”报名自然截止。)
(二)报名平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注册账号请使用常用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可通过电子邮箱或手机号找回登录密码。
(三)上传电子照片:登录信息平台,按照提示和要求上传已拍摄的电子照片。此照片将用于申请学位全过程、张贴在学位证书上,请务必按照附件4规格要求进行拍摄。
(四)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请下载附件6查看信息平台注册报名流程说明。
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申请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参与后续的现场确认。
八、收费标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共为3.6万元,分为校内课程考核阶段、学位申请阶段进行收取。校内课程考核阶段收费标准为1.6万元,现场确认时缴纳;申请人通过校内课程考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学位申请阶段收费标准为2万元,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
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
九、现场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参与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名单,以及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hbu.cn/)相关通知。
预计2024年9月底(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将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全国统考使用,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版。
十、完成现场确认的名单公示
预计于2024年9月底完成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且完成缴费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流程
学校从以下3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由校内培养单位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1.校内培养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校内培养单位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考试安排进行考试,申请人最快1年可通过校内培养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 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2)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 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一般情况下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部分学科专业只有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详见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特别说明:
1.校内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可同时进行。
2.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为培养的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三年内通过全部校内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即第一阶段学习结束,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阶段)。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含校内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校内培养单位应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校内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特别说明:
1.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2.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即第二阶段学习结束)。
2.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完成后(包括校内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须在三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即第二阶段学习结束)。
十二、其它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学费缴纳、课程考试等工作。
学校不认可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的报名信息,不认可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的学费缴费信息,也不认可其它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课程考试成绩。
如有发现任何以我院名义招收或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商业行为,请勿轻信,谨防上当。
十三、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0312-5079380
电子邮箱:hbujxglk@126.com
办公地点: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文苑楼106室
附件:
1.校内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批准书(模板)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用电子照片规格要求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6.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报名流程说明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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