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校师资库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京理工大学时间:2014-06-30 13:52:42

各基层党委(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校工作,规范党校的教师聘任和教学管理,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经学校党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中共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师资库,充实党校教师队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各二级党委(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党校师资库构成


(一)党校师资库分为干部培训师资库、党员培训师资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师资库三类。干部培训师资库教师主要承担我校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教学工作;党员培训师资库教师主要承担学校党支部书记、党员、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师资库教师主要承担全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工作。


(二)党校教师以兼职教师为主,校领导、校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为党校师资库的当然成员。其他具备党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各级干部、教师可申请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三、党校兼职教师资格与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贯彻、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二)热爱党校教育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中共党员,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资格和条件,并且愿意承担党校教学的干部或教师填写《中共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申请/推荐表》,于9月1日前报送组织部。联系人:王琼,联系方式:84314939,电子稿请发送至cwsy0317@163.com。


(二)学校党校校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正式建库,并将审定后的名单在组织部网站公布。


(三)师资库每年3月增补一次,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程序推荐。


五、其他


(一)师资库组建后,校党校和各分党校教学工作将主要从师资库教师中聘请教师主讲。


(二)学校为党校师资库教师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不定期开展集中备课会、教学研讨会、考察调研等活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