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常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文章来源:南京理工大学时间:2015-01-14 16:26:19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党委组成10个检查组,于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9日,对全校18个学院、5个教学科研机构、9个直属单位、21个机关部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尹群、校长王晓锋,班子成员王贵农、刘刚、钱林方、王连军、廖文和、付梦印,校长助理席占稳、韦志辉担任,成员由校纪委委员和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此次检查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重大部署以来,我校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第一次检查。体现了学校党委常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以上示下的责任担当。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组认真听取了被检查单位党政领导代表班子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各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十禁止”情况、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以及单位有无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就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一些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措施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仔细查阅各单位相关制度、会议记录等资料之后,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评价。




通过检查来看,检查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给予了肯定。各组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校党委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把担子担起来,职责履行好,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促进学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