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讲
文章来源:江南大学时间:2014-12-08 10:17:12
12月4日,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党委宣传部与法学院联合举办了题为“宪法是什么”的法制宣传教育讲座。讲座由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博士方明主讲,宣传部副部长王芳主持。本场讲座是我校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活动之一。
方明博士从传统文化关于“道”的论述出发,引出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无所不在”的中心地位,系统阐释了宪法的意义、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公法和授权性的法律特征、宪法的稳定性以及如何实施宪法等问题。方明博士的讲座内容中西结合,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阐明了宪法对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作用,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性的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确定现行宪法的正式实施日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学校将在师生中进一步深入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宣讲会会场
方明博士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