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时间:2014-06-27 15:32:35

各有关单位:


为秉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结、俭朴、唯实、创新”之校风,激励在校师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意识,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2)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推荐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设“问天”创新奖、“群星”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三类奖项。


(一)“问天”创新奖奖金总额为20万元,授予取得突出创新成就的在校教师。奖项设置为1~2项,也可设提名奖,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产生显著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显著彰显创新文化和南航影响,以及创造重要社会效益。


(二)“群星”创新奖奖金总额为45万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领域的创新。奖项设置如下:


创新大奖1~2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创新奖10项,每项奖金为30000元。


提名奖10项,每项奖金为5000元。


为鼓励原创,奖励创新,“群星”创新奖将对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原创、确实具有潜力的创新将给予特别关注,以鼓励其获得更大的创新成果。


(三)“青年学者”创新奖奖金总额为5万元,授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成绩突出的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奖项设置为1~5项,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创新奖的候选人通过以下方式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3、提名组成员直接推荐;


4、青年学者创新奖由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


(二)推荐方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见附件3),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新奖评选工作分为推荐、提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一)2014年7月2日前,向基金会办公室提交推荐材料;也可以向提名组成员直接提交材料。


(二)2014年7月,提名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提名,并将提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2014年8月,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


(四)2014年9月,公布获奖结果。


(五)2014年10月,颁奖。


四、其他


请各单位及专家积极组织推荐工作,于2014年7月2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分别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发展联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综合楼1016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edf@nuaa.edu.cn。


(二)直接向提名组成员提交。纸质材料报发展联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综合楼1016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以下提名组成员:


俞向明 yuxm0510@126.com         学科门类:管理类  

单位:航天科工集团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刘灿铭 liucm@nuaa.edu.cn        学科门类:艺术类    

单位: 东南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

吉洪湖 jhhpe@nuaa.edu.cn        学科门类:工学类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

戴振东 zddai@nuaa.edu.cn        学科门类:工学类    

单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

联系人:徐永利            电话: 025-8489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