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时间:2014-06-27 11:40:49

各有关单位、老师: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为编制和实施好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科技规划),2014年6月25日国家科学技术部门户网站正式发布了“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http://www.most.gov.cn/ztzl/sswgh/),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力量遴选研究机构,现将通过学校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内容

课题聚焦于科技发展与改革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特别是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二、课题申请人要求

1. 课题申请人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2014年7月21日9:30-11:30;因申报工作在暑假进行,请拟申报人与7月1日前联系科技处科技计划管理科,以便我们掌握申报情况。

2.提交方式:《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k@njnu.edu.cn,纸质版2份递交科技处行健楼219室(仙林)。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课题评审、进度的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8月15日前与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10月15日前向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科学技术部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并遴选部分课题组负责人及团队参与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编制。

五、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科学技术部根据工作量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不高于10万元)。

六、联系方式

1)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展规划司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507室(邮编:100038)

联系人:曾敏 010-58881658,吕静 010-58881657

传真:010-58881658

电子邮箱:jhs_zhyghc@most.cn

2)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智琨张华荣

联系电话:85891182,83598567.

邮箱:jck@njnu.edu.cn

地址:科技处行健楼219室(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