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校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集体交流研讨会

文章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时间:2015-10-27 09:15:01

10月23日,我校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严以用权专题集体交流研讨会在仙林校区举行,全体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宋永忠主持。

宋永忠指出,本次研讨会的重点,在于联系个人实际和工作实际,思考如何坚持为民用权,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如何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勇于担责,敢于用权,坚持从实际出发谋事创业;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校长、党委副书记胡敏强,党委副书记王建,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任雷鸣等校领导在会上作了重点发言。其他校领导作了补充发言。

胡敏强认为,在“严以用权”的问题上,领导干部应提高思想认识,遵循三个用权原则:一是依法原则。建立规范有序的制度,厘清权力清单。目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权力空白点或模糊区,在规范和约束各部门行使权力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为民原则。要强化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勤于想事、善于谋事、勇于干事,科学谋划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加强目标管理和流程跟踪,把工作踏踏实实做好,为广大师生谋福利;三是阳光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把决策摆到桌面上,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扎实用好师生所赋予的权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王建从党的五大建设着手,提出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应该做到:思想方面,坚持宗旨意识,认清一切权力来自人民;组织方面,意识到权力是通过党组织赋予领导个人的,应该对组织负责、对党负责;作风方面,须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廉政方面,须公私分明,敬畏权力,慎用权力;制度方面,须依法阳光用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权责相宜的规章制度。任雷鸣联系分管工作实际谈到,思想意识方面,应认识到权力的人民性,勤勉工作,提升广大师生的满意度;依法用权方面,在制度制定上要深入调研,体现科学性,制度一旦制定,须严格执行,克服随意性。为民用权方面,须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敢于担当,自觉接受监督。

其他与会校领导在发言中一致认为,“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要。应该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依法依规用好权力。

宋永忠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为群众谋福利,体现自身价值;滥用者,伤及群众利益,断送自身前程。对于高校而言,师生员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和期望,一是干净,二是干事。“干净”就是不贪、不占,不捞取个人好处;“干事”就是能给师生员工办实事,能实实在在地推动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当前,我校正处在一个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的重要关头,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依规用好手中的权力,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必须深入思考、积极践行的重要问题。

宋永忠对领导干部如何严以用权提出要求:一是要认清权力,为校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主动思考、谋划工作,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为学校事业发展用足用好权力;二是要敬畏权力,为民用权。有了敬畏之心,用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行、知所止。要始终牢记权为师生用、利为师生谋,一举一动代表学校形象、一言一行维护师生利益,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能以权谋私;三是要敢于担当,依法用权。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严以用权,落脚点还在于“用”。如果懒政怠政、为政不为,表面上没有以权谋私,实际上是对权力的亵渎,耽误的是事业的发展,辜负的是师生的期待。要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科学制定权力清单,在国家法律框架和学校制度边界内行使管理职权,严格遵守以《南京师范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用权、善于用权,珍惜手中的权力,绝不能庸庸碌碌,得过且过,无所作为;四是要公平公正,廉洁用权。公平公正是为政之本、用权之要。只有秉公用权、公道办事,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守住为政底线。要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师生的关系,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师生监督、舆论监督。在任何时候都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既注重大是大非,也注重小事小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用权,做勤政廉政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