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2014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和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科技大学时间:2013-11-26 14:14:55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孵化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奖励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3~2014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对2013年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25日-12月8日,对2013年12月10日之前我校研究生取得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科技大学的优秀科技成果(不含已奖励成果)进行登记,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3年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上交研究生学院团委,2012年12月31日前的成果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予以相应奖励;2013年1月1日之后的成果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其中国(境)外短期访学或参与国际会议研讨,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往返飞机费发票。

     2、11月25日-12月16日,2013~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由导师审查并给出评价意见;于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团委。研究生学院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项目拨付部分资助经费。

     3、11月25日-12月16日,对2012~2013年度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集中评审。课题负责人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研究生院审核。结题材料包括:2012~2013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表,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1、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申报材料包括:2013年度研究生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复印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2、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本校教职工,不参与本次科技成果奖励。

      3、学校和研究生学院已全额资助或奖励的各类成果,不再重复奖励。

      4、项目结题和科技成果申报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申请人须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农行卡号,以便进行资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