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鼓励就读在职研究生
现在,不仅普通企业员工考在职研究生,就是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这一教育培养方式。
从中山市人事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在中山市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班,鼓励中山市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据中山市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了培养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而专门设立的专业硕士学位。按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要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据了解,华南师范大学继续面向中山市公务员专门在市行政学院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点,计划通过考试招收行政管理方向硕士。中山市公务员参加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取得硕士学位后由所在单位按照《中山市干部学历教育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进行奖励。公务员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的时间用于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
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必须按照附件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工作。然后由所在单位在《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意见盖章,再由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后,最后交由市行政学院统一到省人事厅和华南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核。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人事厅都发文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报名推荐工作。要求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意义,必须将本通知传达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要把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报考。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同时积极为报考者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