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体育场馆面向全校教工开放的通知

文章来源:长春理工大学时间:2020-04-02 17:46:3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长春理工大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件。

一、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HLGDX-2020-01

三、采购内容:第一标段:疫情防控物资1

第二标段:疫情防控物资2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规范书)》

四、项目预算:第一标段:4.65万元

第二标段:2.0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标段);

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2020年2月20日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送至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南门门卫室。

6.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6.2医疗器械经验许可证(第一标段);

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4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证件需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七、样品送达时间

第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2020年2月24日上午9:00至11:00)将样品送至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南门门卫室,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万元

第二标段:不收取

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前以转账、汇款形式向长春理工大学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10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十、接受投标文件方式、时间

10.1电子形式(传真)进行报价,传真号:0431-85383815

10.2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20 年2月25日上午8:30 至 9:00。

10.3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上午 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长春理工大学官网首页(www.cust.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宋磊                   联系电话:13756675961

邮箱:5307247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