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春

文章来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间:2014-07-07 10:50:58

【教育背景】

1978---1982年在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1984---1987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1995年在天津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7---1999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作博士后研究。


【工作经历】

1972年―1978年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自行车铆焊厂当工人;1982年―1992年在吉林财贸学院会计统计系,任讲师、副教授;1995年―1997年在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系,任教授、系主任;1999年―2012年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任教授,教务部、教研中心主任。


【专业领域】

会计学


【研究方向】

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管理;无形资产及资本运营。


【专业资格】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研究成果】

已主持完成部省级科研课题“无形资产会计研究”、“石油天然气会计问题研究”和“会计职业判断内部控制操作指引与典型案例研究”等5项;编写并出版了《税务会计》、《成本会计学》、《会计制度设计》、《企业税务筹划》等教材,公开出版《无形资产会计》、《税务会计研究》等专著、工具书30多部;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国家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百篇,并多次获部(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997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具体科研成果见链接)


【主讲课程】

研究生学位教育课程:会计理论专题;高级成本管理。


后续教育培训课程:企业会计准则改革要点与难点;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及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理论与商誉会计处理;反向购买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管理者角度的财务分析;无形资产资本化运营及案例分析;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


【社会活动】

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任天津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