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办的“首届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内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是庆祝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成立5周年首场活动。本次会议以“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为主题,分为开幕式、研讨与交流、闭幕式三个环节,线上线下共谋监察法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曹鎏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致开幕辞。
马怀德对各位专家和领导参加首届监察法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就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进行了阐释。他表示纪检监察学科理论界面临着培养新学科人才、产出理论成果、支持纪检监察事业等重大课题。马怀德指出,纪检监察学是新兴法学门类下具有独立知识体系的一级学科,在吸收借鉴其他学科的重要概念、理论框架背景下,又与其他学科之间具备相对明确的界限,未来纪检监察学还需细化明确下设的二级学科;其次,随着《监察法》、《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的通过,我国监察法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立法及法律实施过程中会形成系列理论问题,积极回应成为理论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再次,监察体制改革是一场实践走在理论前面的创造性改革,其理论在形成过程中,既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果,又借鉴了监察制度较发达国家的重要经验,更多的是立足于中国政治、社会、文化实践基础之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期间产生的系列新问题需要学界进行经验总结与理论阐释。
陈国刚梳理了我国监察立法的发展历程,并指出涵盖组织法、行为法、程序法、人员法、责任法等各方面的监察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现阶段讨论监察法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随着我国监察法制度体系逐渐完善,越来越多专家学者开始专门从事监察法学研究,既为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监察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立法机关下一步更好开展监察相关立法打下基础,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交流。
会议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分别围绕“监察法学学科属性及定位”、“监察法学基本研究范畴”、“监察法学教学方法及研究方法”等议题展开热烈探讨。
在闭幕式环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进行总结致辞。他谈到,本次会议共收到45篇投稿论文,共有来自全国范围内已经起步推进监察法学科建设的二十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四十位学者研讨,还有线上近五十位同仁参与。本次研讨会主题意义重大,研讨内容质量高、分量重,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从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研究性、创新性、开放性研究中心,在各位研究员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取得新成绩、新突破,人才队伍建设初显成效,科研应用能力持续增强。应松年对与会领导、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呼吁更多同仁共同打造监察法学的研究队伍、合力攻坚新时代监察法学的发展,并对监察法学在国家新文科建设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为我国反腐败事业不断推进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表示期待。
研讨会最后,曹鎏表示,各位专家学者尽管来自于不同学科,但却能从学科融合视角充分对话和交流,对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建议,堪称一场盛大的学术思想盛宴。本次会议初步形成以下三点共识:监察法学研究必须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在开放与包容中完成理论体系构建;监察法学从被动回应到未来发展成为显学,在新文科建设中得以率先突破,需要形成尊重监察权运行规律、符合监察法学定位属性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监察法学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全面把握我国法治反腐的阶段性特点和目标导向,充分利用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统一的优势保障。曹鎏提出,本次研讨会多次被提及的关键词,就是“学术共同体”。所谓学术共同体,就是强调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追求,致力于共同的事业。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意味着监察法学研究学术共同体的初步建立。期待线上线下各位专家学者以本次会议为大家合力攻坚的新起点,踔厉奋发,继续努力,为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为我国反腐败事业在法治轨道上的不断推进贡献力量。
“首届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长达四小时的热烈讨论充分展现出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监察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美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