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申报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入选第二批国家“2011计划”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时间:2014-12-08 13:25:23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由武汉大学牵头,我校作为核心协同单位之一参加申报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成功获得认定。这是继我校牵头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得首批认定后,我校落实“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今年4月至7月,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2014年度“2011计划”的认定工作,共有182个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的严格考评和认定,最终24个协同创新中心脱颖而出,成为“2011计划”第二批获得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在被认定的24个协同创新中心中,科学前沿类4个,文化传承创新类5个,行业产业类11个,区域发展类4个,“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属于文化传承创新类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由武汉大学牵头,联合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 、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共同组建。针对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的重大现实问题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心确立了九大研究领域:国家领土海洋政策、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海洋权益的保障与拓展、民国时期钓鱼岛与南海诸岛档案资料整理与研究、中国极地政策与极地权益、中国疆域历史与文化、陆地边界争端与跨境合作、河流边界管理与跨境水资源争端、数字边海与空间信息技术应用。其目的是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国家智库、学术创新基地、拔尖人才培育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