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废旧化学试剂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时间:2015-11-09 15:05:55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了配合部分实验室清理废旧化学试剂、规范回收程序、减少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保总局27号令)的要求,学校定期组织、统一收集和申报各学院实验室的废旧化学试剂,并联系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由于废旧化学试剂种类繁多,处理方法、难度和费用相差悬殊,环保处置企业只受理已分类好的废弃物,请各产废单位严格按照附件的要求分类、包装、标注。各学院由已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备案的安全员把关分类、包装、标注的情况,并将符合要求的包装按时、集中存放在各自学院的固定场所。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将联系运输工具按时赴各学院的固定场所收运。
本次集中收运的时间定为10月28日(周三)全天,上午收集东区、南区的包装,下午收集西区、北区的包装。请各学院安全员提前一天联系保卫与校园管理处,确定收运时间、数量等信息。
未按要求分类、包装、标注的废旧试剂一律不予收运。未按时将包装搬运至固定场所的,请各产废单位自行安全保管,等待下次收集。因企业资质原因,以及为确保搬运安全,本次不收运剧毒、易爆、低燃点、放射性物质等废旧化学试剂,请拥有这些试剂的单位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