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时间:2021-07-23 10:43:46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二、专业介绍

音乐与舞蹈学是一门融合音乐与舞蹈的学科。旨在培养艺术气息的人才。是表演和艺术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研究能力和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时代性创作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学科在强调对艺术本体进行较高层次的学术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同时还注重培养学生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开拓性思维和创新理念,并能够从哲学层面掌握音乐、舞蹈艺术的文化学理念和创作性思维方式。


三、招生简章一览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