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在职课程研修班正在招生中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二、专业介绍
心理学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科研部门、高等和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进行心理学实验和心理测量的基本能力。
三、培养目标
1、本学科旨在培养研究生掌握扎实的心理学理论、方法和技术,使之成为能够独立从事心理与行为科学工作的高级人才,包括科研院所科学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工商企业和行政事业机关的实际工作者以及高素质、高层次的社会工作者。
2、本学科的研究生必须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数据资料,并具备一定的编程能力和独立检索网上相关学科信息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品德。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