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通过抽检评议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9〕46号),对随机抽检我校2016-2017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论文的评议结果进行了反馈。我校被抽检博士学位论文13篇,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等11个一级学科,抽检结果全部合格,没有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为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部自2000年开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并将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按10%的比例直接从国家图书馆抽检授予博士学位的论文,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评议结果隔年反馈。教育部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为保障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我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做实博士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培养环节,严把质量关;实施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设立“博士创新基金”、“优博培育基金”、“优秀论文奖励基金”鼓励研究生勇攀科研高峰; 论文评审环节,研究生院推行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系统,避免人为干扰。根据博士生发表的学术成果提出免盲审政策,但要求申请学位的博士论文至少有2篇须经评审系统进行盲审;严格执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为规范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重新修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等一系列举措。
后续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加大研究生创新激励,狠抓导师责任落实,严防学术不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健全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体系和激励体系建设,力促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