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申请与2019年度提交结题与进展报告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落实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正式文件没有发)的要求,经国自然同意,现将我校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应结题项目和进展项目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我校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9年3月2日开始,3月13日截止(3月7日、8日不办公)。
2.2020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西藏大学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二级学院(中心)予以关注。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于2019年1月10号前请向西藏大学科研处基金管理联系人高飞老师(0891-6405026,13908996979)联系,申请开户,开户时需提供: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证号码,常用邮箱,联系电话。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科西藏大学科研处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西藏大学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二份(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特别注意:2020年将出台新的限项规定,届时大家关注国家自然基金委官方网站通知和我校科研处通知!
(四)二级学院(中心)事项。
1.及时传达本通知到每一位有意向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各类项目的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
2.为不拖延和漏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科研秘书于本单位预申报名单电子版于2019年2月20日前发送科研处电子邮箱。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9年2月24日-2月28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西藏大学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后果自负。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2月25日前需在结题材料经费决算表上加盖财务公章和相关签字。
(二)二级学院(中心)事项。
1.及时对照西藏大学《2019年度结题清单》(附件1)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项目负责人。
2.特别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上传相关成果。
三、项目进展报告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项目在2019年度的执行过程中如有经费、研究内容等变更,必须在进展报告中说明。
(二)二级学院(中心)事项。
1.及时对照西藏大学《2019年度进展报告清单》(附件2)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项目负责人。
2.监督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进度。
四、材料接收
(一)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负责各学院材料的统一接收,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办公地点设在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至善楼B402房间)。
五、其他
(一)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可能有变化,请申请人和二级学院(中心)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于2019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本通知涉及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在国家自然基金委网上下载。
(五)申请书相关网址: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3.西藏大学科研处邮箱:zdkyc@utibet.edu.cn
(六)咨询电话:0891-6405026 13908996979
附件:
西藏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2、西藏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清单
说明:所有附件电子版从西藏大学主页通知中下载。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