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导论》网络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时间:2020-04-06 10:40:19

为落实《宁波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宁大政〔2014〕3号)精神,推进宁波大学《专业导论》网络课程的教学,特制定宁波大学《专业导论》网络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一、课程开设

《专业导论》网络课程在每年秋季学期面向大一新生开课,包括4课时的线上点击学习、4课时的线下课堂研讨,以及相应的课外自主学习。具体的课程管理如开课、排课、考核等工作由专业所在的学科性学院负责。

二、线上学习

每个学生应在第5-9周对所在大类所有专业的《专业导论》网络课程进行线上点击学习。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工作,有机房条件的学院应依据当年招生计划的比例提供无自带电脑的学生线上学习(学生自带耳机,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阳明学院做好相关学生的分配与组织工作。

三、课程讨论

每个学生应在完成所在大类所有专业的《专业导论》网络课程线上视频学习后,选择所在大类中的2个《专业导论》网络课程线下课堂研讨课。

线下课堂研讨课的选课指导由阳明学院负责,学生于第9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选课,第11周前完成当学期的选课确认。

线下课堂研讨课在第11-16周开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各专业不应设置线下研讨课的选修人数限制,线下研讨课组班人数一般不超过 40人,如超过额定人数,开课学院于第10周完成拆班处理,学生第11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所在专业可开出同时段平行班、并组建教学团队,实行专业负责人责任制。

线下研讨课如遇计算机和外语等级考试则做相应顺延。除学校统一安排外,《专业导论》网络课程线下课堂研讨课不允许调停课。

四、课程考核

《专业导论》网络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其中,平时成绩占50%,包括线上学习完成情况、参与讨论情况、书面或在线作业完成情况;期末考核可以采用考试、论文、报告等方式。成绩为五级制,成绩分布应合理。

五、其他

本办法经第18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将另行制订规定。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