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校团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时间:2019-05-13 16:26:31

一、   受中国人民大学委托,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人民大学校团委信息化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GXCZ-D-19630107)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校团委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37万元


最高限价: 37万元


服务名称:中国人民大学校团委信息化建设项目


主要规格(/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社团管理、社会实践管理、志愿服务管理、团学资料数据库。


服务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对整个系统免费维保不少于3年


服务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其他: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6.   其他特殊要求: 无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 月16日(每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售后不退。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www.ruc.edu.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4时00分;


磋商时间:2019年5月22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二层第四会议室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中国人民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10-62511204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招标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联 系 人:   许大龙 马建超


电    话:  15652365535


邮    编:  100086


传   真:010-87235165


电子信箱:gxzbbjf@163.com



开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银行账号:1500009784741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