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各相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02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基本要求及政策变化
1.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符合条件即可提名,不限额。
2. 提名四川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学技术奖的提名,且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奖励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4. 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5. 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奖励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6. 提名项目成果此前未获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 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2018年5月31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8. 2020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自然科学类提名书中“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新增“检索数据库”,鼓励填报“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9. 其他提名基本条件详见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提名书填写
1. 提名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老师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202.61.89.121/)[平台使用说明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系统用户注册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注册通过后严格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2. 提名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3. 省科技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在《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形式审查表》(附件4)中选择相应奖励类别表格并逐一认真核对、勾选。审查不合格项目,省奖励办将不提交评审。
1. 四川省科技奖励提名书纸质版4份(含1份原件),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
2. 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3. 第三方评价技术资料及附件材料1套。
4. 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形式审查表(附件4)1份,原则上由第一完成人核实勾选并在承诺栏签字。
四、截止时间
网上提名书填写必须于2020年5月28日前完成,并在6月5日前将全部报奖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兹有完成人自主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院(所)预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初审等程序,现将以下科技成果处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 年 4 月 4 日- 2020 年 4 月 18日(十五天)。
对以下科技成果转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技术转移科反馈,反馈材料必须翔实,并提供事实依据,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技术转移科 联系电话:028-86291686
科技成果名称杂交水稻新品种“川农优623”成果完成人校内:吴先军、徐培洲、王玉平、廖泳祥、张红宇、陈晓琼、陈薇兰、涂斌、刘禹彤、田芸峰申请人姓名廖泳祥职称/职务讲师所属院(所)水稻所联系方式15882301009成果转化方式□作价入股 √转让 □授权许可 □质押 □其他申请人自述
(包括成果简介、转化方式、金额等具体信息)杂交水稻新品种“川农优623”由四川农业大学(乙方)选育,现已完成四川省水稻区域试验,已经申报2020年审定。为了加快该品种的推广工作,经协商向绵阳汉飞种业有限公司(甲方)转让该品种在四川省水稻生产区域的独家生产经营权。转让费总金额人民币30万元,分二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在合同签署后15日内、第二期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于2021年10月1日前分别转入四川农业大学(乙方)指定账户。
申请人:廖泳祥
2020年3月25日
一、个人申报
1.网上填报。教师在教务管理平台查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于4月8日下班前,在网上自愿填写申报表。职能部门和研究院所(中心)承担本科课堂教学的教师归口到相应学院申报。
2.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管理平台→教师-教学质量奖→填写申报表→确定提交→打印申报表→签名后交归口学院。
3.特别提示。参评课程须是申报教师本人主讲的本科生课程;申报奖项等级请慎重选择,申报表一旦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二、学院评选
1.各学院可在网上查看本学院教师申报资格、学校分配名额及申报数据等。4月8日后,学院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组织相应师德师风和教学考察,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开展本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一、二等奖的评选工作,并在一等奖人选中推荐不超过1名特等奖候选人。
2.各学院按照教师申报的相应等级实行分等级评选,一等奖落选人员不再纳入二等奖评选范围。
3.各学院须提前3天将学院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时间、地点报教务处统一公示,并安排校督导委员会成员现场观摩。
4.评选结果须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务平台上确认一等奖、二等奖及推荐特等奖候选人名单,推荐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
5.平台确认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管理平台→学院-教学质量奖→查看已申报数据→学院认定→选择评选等级→确认提交→打印推荐汇总表。
三、学校评选
学校对推荐的特等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特等奖候选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德师风考察、教学考察和综合评审。
1.教学考察。学校将组织对特等奖候选人承担的课程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同行听课、课程档案和教学资料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学校评选重要参考。请教师提供参评课程档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
2.综合评审。教学考察完成后,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特等奖候选人进行以教学示范(课程说课和教学展示)为主的综合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特等奖人选。
3.特别提醒。教学示范包括课程说课和教学内容展示,请教师提前准备说课内容和参评课程(网上申报的参评课程)3个不同章节的教学展示内容,评选时从教师准备的3个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进行教学展示。说课不超过8分钟,教学展示不超过15分钟。
四、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五、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直接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母贵琴,联系电话:028-86293022,电子邮箱:2213474723@qq.com。
纸质材料分别报至各校区,联系人:成都校区,母贵琴;雅安校区,王龙;都江堰校区,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