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海大学时间:2020-04-03 11:58:23

各学生: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不断促进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同时做好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7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推荐名额

评选工作本着“科学公平、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人数,结合学科分布和近几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奖情况测算,具体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18年12月、2019年6月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并附上获奖、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每位导师仅限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参评。

2.在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的基础上,学部、院(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各学部、院(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对名单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名单公示期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4.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布评选结果。在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将不列入优秀论文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0年4月20日(周一)下午17:00之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①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双面打印)一份;

②《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一份;

③学术型硕士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只需提供署名单位为“河海大学”;高水平论文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等);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提供。

④专业学位硕士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所填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书、产品开发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提供。

(2)电子文档

①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②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③《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

电子文档请以姓名+优秀论文评选命名,发送至mba_em@hhu.edu.cn,纸制版交到河海大学(江宁校区)MBA教育中心207办公室王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