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二批提交送审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海大学时间:2020-04-03 11:59:46

各位导师、学生:

根据《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河海研[2005]4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河海研[2018]88号)及《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所有在读MBA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查重、校内抽检、“双盲”评审。学位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被抽中的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双盲”由MB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所有已完成预答辩环节,并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好论文的,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可进行本次学位申请工作。由于此次申请学位在疫情期间,所有材料均为线上提交:

1、本次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查重论文(一份)、word以及PDF格式的盲审论文(一份)、PDF格式的《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一份)、填写申请2020年上半年毕业学生信息表(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jq/68814512.aspx)无需下载,直接在问卷星里提交即可。

以上材料请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打包发送至中心教务邮箱(mba_em@hhu.edu.cn)。

2、截止时间

2020年4月9日(周四)中午11:00之前。逾期提交将无法参加本次学位申请。

二、电子版查重论文

电子版学位论文(务必为office2003版)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并发送至mba_em@hhu.edu.cn邮箱。电子版论文必须是预答辩后已修改的终稿,且导师同意查重、送审(请各位同学不要重复多次发论文,中心审核完会及时给予回复)。学位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排版(见附件4),且为office2003版,格式不对则无法进入学校的查重系统检测,若因此影响后续的申请流程,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每位学生只有一次查重机会,请认真对待。

三、《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

完整填写到第五页“预答辩主持人签名”结束,第五页的学院审批意见由MBA教育中心统一办理,请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制定的标准格式填写,不得改变标准格式,每一大项保证在一页纸上。学校开学后补交两份纸质版(A4)

所有填写材料均不允许直接用笔涂改,课程成绩单由MBA中心负责打印审核。(见附件1,均有PDF格式参照)。

四、盲审论文

学位论文送审稿采用盲评方式进行评阅,论文封面请按盲评封面样本(见附件2)填写(研究方向务必填写准确;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号等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处论文作者处不要签名;删去致谢页;其它格式参照《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文中所有涉及导师及本人姓名的地方必须隐去)。参考文献期刊类必须要标注起止页码。

论文评审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

五、复制比处理结果

根据《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学校对查重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小于等于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学生认真修改后再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

3、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在30%―40%之间,学生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为一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4、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大于4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为三个月,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六、注意事项

1、 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检测、校内抽检和“双盲”评阅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中心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申请前请交清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等)、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否则中心将不能受理学生的学位申请;

3、请务必在4月9号中午11点之前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河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纸质版需要在开学后补交,具体等通知;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无法参加本次学位申请;

4、电子版材料中涉及的所有签名均可使用电子签名,开学后补交的纸质版务必本人亲笔签名,不可复印。

七、联系方式

学位论文相关事宜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218;

学分、选课等相关事宜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217。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