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一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939人,教授128人,副教授29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2人,硕士学位的510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彩虹学者”“磁湖学者”等特聘教授47人,湖北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2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快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专业介绍
光学工程是一门历史悠久而又年轻的学科。它的发展表征着人类文明的进程。它的理论基础――光学,作为物理学的主干学科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道路,铸造了几何光学、波动光学、量子光学及非线性光学,揭示了光的产生和传播的规律和与物质相互作用的关系。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从事社会工作五年以上的大专学历者;
3、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并获得学士学位,可申请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四、学位申请
1.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1)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2)修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湖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