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一览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939人,教授128人,副教授29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2人,硕士学位的510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彩虹学者”“磁湖学者”等特聘教授47人,湖北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2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快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专业介绍
应用经济学主要指应用理论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专业领域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规律性,或对非经济活动领域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分析而建立的各个经济学科。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未来的职业主要集中在经济政治和经济规划领域,不过也可能进入职业教育规划、地区和组织规划领域,会计和财政领域,统计部门,或者执行其他的管理职能。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从事社会工作五年以上的大专学历者;
3、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并获得学士学位,可申请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四、学位申请
1.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1)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2)修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湖北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