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启动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实工作,4月7日上午,学校在如心中报告厅召开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启动会暨研究生招生工作布置会,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负责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人(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黄海军教授主持,副校长张广军院士出席会议并讲话。
研究生院副院长徐国强教授结合学校有关文件对2015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以及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整体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布置了2016年度有关工作。他指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办法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徐国强副院长还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情况和生源质量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就进一步加强2016年度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张海兰对规范招生工作进行了指导。部分参会学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张广军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研究生招生改革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改革的根本目标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绩效。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是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与管理更是与提高教育质量密切相关。年审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对导师队伍建设和导师责任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责权结合,研究生院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要勇于改革、敢于担当,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环节、严格审核,加强协调、自主实施,做到标准公平、广泛认可、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达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培养绩效的目的。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也是如此,要破除“一刀切”、平均主义分配惯性,优秀导师可以多招,其他少招、直至停招。
张广军副校长还结合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新变化以及学校工作实际,强调了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进一步发掘新思路和新办法,形成有我校特色的力度强、效果好的宣传机制,吸引优秀生源,将研究生教育的“源头”工作做好、做强、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