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广东财经大学时间:2020-04-22 11:49:4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学校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全面落实《广东财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加强对每年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全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关于对党政工作要点缺乏监督落实的考核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党委建立了党政工作要点督办考核机制,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专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书面督办、实地督办和重点督办的方式对全校各单位落实党政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办,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激励问责。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办发〔2014〕55号)、《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精神和要求,制订了《广东财经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粤财大党〔2016〕50号)、《广东财经大学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试行)》(粤财大党〔2017〕25号),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四)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3.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4.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或直接进行问责。

(五)关于财务、科研、基建、后勤、招生、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已出台制度24个,正在制订(修订)制度17个,其中:“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3个,干部任用管理制度1个,师资队伍制度2个,财务管理制度11个,基建工程管理制度1个,科研项目管理制度5个,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制度3个,资产管理制度10个,招生录取制度4个,学风建设制度1个。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党委成员对二级党组织检查指导少,部分党委成员没有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党委成员对二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2.贯彻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学校党委成员按照规定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3.强化督促检查,实行校党委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月报制度。

(七)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组织生活开展不按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学校党委制定《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院(部)治理规程(试行)》,明确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党建主体责任和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党员院长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进入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克服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调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长效机制;2.强化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3.加强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二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4.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加强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在原来支部设置的基础上,依托课题组、社团组织建立党支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5.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月报制度,不定期检查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八)关于部分党支部活动记录不认真、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学校党委书记在巡视反馈整改工作会议、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强调党的纪律和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的重要性。学校党委组织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整改专题会议,强调规范党支部生活纪实工作重要性。举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强化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归档的责任意识;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相关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工作要求;3.转发了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进一步督促和规范党支部工作;4.学校党委为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统一印发了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和党费收缴记录本,规范组织生活档案,学校党委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监督工作。

(九)关于个别支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预备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发展程序。学校党委转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编印了《广东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及组织关系迁移工作实用手册》,作为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员发展的指导材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2.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举行了2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和发展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业务知识和能力;3.个别党员没有预备转正材料,现已补齐。

(十)关于有党支部党费收缴和收缴标准调整不按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党委组织部统一核算党费缴纳标准,印发了《党支部党费收缴记录本》,由各党支部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十一)关于党员管理松散,失联党员多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学校2017年3月17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发挥各方力量,想方设法联系失联党员,督促其将党员组织关系迁入生活、工作或生源地。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的不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分期分批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2.印发了《关于规范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流动党员管理措施;3.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角色意识,增强党性观念;4.加大力度联系失联党员,目前失联党员已减少到341人,处置了不合格党员75人,将于今年5月底完成失联党员的联系和处置工作;5.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工作;6.严格把关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流动党员的增量。

(十二)关于廉政风险点确定不够全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重新审视和查找校院两级廉政风险点。深入查找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风险点,将学校党政会议决策等重点环节纳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1个,其中高级54个,中级27个,制定防控措施104条。在原有基础上,对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党政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排查、审核,尤其要加强对基建后勤、物资采购、组织人事等人、财、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2.深化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建设。定期排查更新,建立到岗到人的动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避免因人员变动、分工调整等因素造成廉政风险漏洞;3.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内控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风险程度较高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风险防控机制管用有效。

(十三)关于对相关制度修订严重滞后,监督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完善学校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制度建设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对学校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2.加大对学校制度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在去年对学校制度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根据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增强《广东财经大学学校制度管理试行规定》等制度的执行力。

(十四)关于监督检查主动性不够强,“抓早抓小”工作不到位,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制定和落实《广东财经大学校内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探索完善“三转”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校内督查、信访核查、执纪审查等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再监督再检查;2.构建抓早抓小机制,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制定和落实好《广东财经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将谈话提醒等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方式方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抓好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守好第一道防线;3.积极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的纪律观念、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职工廉洁从教、廉洁干事。

(十五)关于执纪问责不到位,对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学校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学校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制定实施《广东财经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执纪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3.进一步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监督,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执纪力度;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广东省实施办法,执行《广东财经大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执纪监督能力建设,增强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6.对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全部套取经费,并对21人提醒谈话,其中校级领导1人,处级7人;以违纪方法处理计划外生育相关的问题,经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律审查,学校党委已对3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调整处理。

二、对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十六)关于有的项目没有依权限经过党委常委会讨论,有些工程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直接给施工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对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高度重视招标采购的重要性和规避招标的严重性,认真研读应招标范围,消除不正确的理解;2.提高计划性,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和招标采购申报,杜绝违规扩标和拆分工程现象;3.对于多计造价41.68万元的问题,一是全力追回多计造价,二是加强结算审核质量;4.吸取教训,严格避免发生同类事件。

(十七)关于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切实尊重工程客观规律,合理编制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时间计划;2.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提高基建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基建工程的各项建设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力争做到不遗漏、不违规、不打擦边球,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

(十八)关于第29栋学生宿舍项目工程实际支出超出立项批复总投资额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重新评估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第29栋学生宿舍的提前竣工奖,要求施工方退回“提前竣工奖”100万中的不合理部分;2.加强合同签订、变更管理;3.加强对项目立项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学习,切实提高基建项目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4.准确掌握新建项目的使用需求情况,加强对项目建设标准、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和定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限额设计要求,力争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就能有效控制造价;5.探讨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可能性,力争有效减少工程变更,节约建设资金。


(十九)关于北校区实验楼工程超出立项批复估算价,校本部图书馆工程招标控制价超出原批准投资估算和概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对项目立项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学习,切实提高基建项目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杜绝有关问题的再次发生;2.准确掌握新建项目的使用需求情况,加强对项目建设标准、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和定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限额设计要求,力争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就能有效控制造价;3.认真遵循“经济、适用、美观”的建设原则,并探讨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可能性,力争有效减少工程变更,节约建设资金。

(二十)关于在北校区实验楼、研究生楼等多项工程中,均存在对实际使用材料和设备品牌与投标标书不一致情况未进行审核或确认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高度重视,在实验楼、研究生楼、29栋竣工资料中调取出与材料品牌相关存档资料,与现场实际逐一核对,认真分析材料品牌不一致的问题,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确实存在较大差距,材料品牌的选择确定程序执行得不严谨、手续不完备;2.今后将以此为戒,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校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质量管理。实际过程中确需进行品牌变更的,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关于第29栋学生宿舍施工使用的基础管桩材质、品牌与投标书不符,以致发生断桩事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品牌与材料选用程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把控主要材料的质量;如确实需要变更,在确保质量前提下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校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二十二)关于三水校区教师周转房安装使用的电梯与工程标书规定品牌不符,有些遇雷击后被击坏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评估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学校严令施工单位于2016年5月10日开始防雷全面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更换了所有不符合要求的二极管,同时整改完成了除电梯以外的电气竖井、电梯机房和电梯井道等部位存在的建筑重复接地等问题。2016年6月20日整改工作全部完成,6月28日学校召集参建各方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严格验收,施工单位完成预定方案要求的全部内容,验收合格。整改工作完成至今,三水教工周转房再未出现电梯雷击损坏的情况。

(二十三)关于至今仍有16项工程竣工后未审核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4项工程已整改到位,完成结算审核。2.正在抓紧整改12项。有6项工程正在加紧结算审核工作:其中2项工程已完成大部分结算审核工作、1项工程正在进行结算审核对数、2项工程正在进行结算初审、争议暂搁置的1项工程已重新启动结算审核;另有6项工程正在加紧督促施工单位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到学校,预计施工单位分别于4月底、5月份及暑假期间陆续提交。待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学校立即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三、对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形成一批棘手的遗留问题的整改

(二十四)关于仍未实现全口径预算和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以来,学校已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和核算。2016年,学校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和核算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预算控制作用。

(二十五)关于有些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并超范围使用,有的科目分类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细化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学校规划的具体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按照项目的具体用途和事项制定支出预算;(2)按规定使用资金。严格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的相关支出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按规定专款专用;2.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科目分类据实核算,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对收入支出核算的真实合规性。

(二十六)关于有的报账核销不符合相关规定,大规模超额采用现金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财务处于2016年3月8日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报账业务的通知》,规定如下:1.对公结算超过1000元开具转账支票;2.对个人报销(不含劳务报酬、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金额超过1000元的,采用“报账易”转账;3.除人事管理部门工资系统统一发放以外的各类个人劳务报酬、课酬、津贴、补贴、学生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的支付,由财务处统一委托银行直接转账到个人银行账户。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目前学校已基本杜绝超额现金结算情况。

(二十七)关于对虚报和套取经费、业务接待费核算等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预算经费的使用规定,严格控制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部分支出项目所占比重,并对学校各项财务制度进行逐一清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学校2017年3月颁布实施的《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和经费使用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相关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各级审批负责人对所审批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负监管责任”,学校财务处将加强报销审核,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对经费支出内容和报销凭证不合法、不真实的,拒绝办理;对于手续和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不予受理,退回经办人完善相关手续。学校自2015年9月出台《广东财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后,严格按照该办法控制业务接待费支出,学校财务处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法规审核报销业务接待费。

(二十八)关于部分小额采购违反相关程序规定,每年第四季度采购集中大量申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为加强各二级单位申报采购的计划性,避免再次出现相对集中申报的情况,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16年12月30日,在学校信息门户“业务通知”栏发出《关于执行省财厅调整通用类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1、计算机、空调等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在2017年1月30日、4月30日、6月30日、8月30日和9月30日前申报;2、复印纸、硒鼓粉盒、印刷服务等采购品目在每月5日前申报;3、其他采购品目在每学期开学第4周前申报。本学期开学初,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又将该通知在信息门户“业务通知”栏置顶,并在办公室主任QQ群中再次提醒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每年将根据政府部门的采购政策调整下发采购申报通知,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购。

(二十九)关于部分出国境费用的核销违反省直单位因公出国机票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大多由相关部门在定点之外的票务机构购买机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根据《广东财经大学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因公出国机票采购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自2016年起,严格执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因公出国国际机票定点采购单位名单的通知》,学校因公出国人员的国际往返机票一律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直接向定点采购单位进行询价、订购和支付;2.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及时跟踪因公出国国际机票定点采购单位名单的变动情况,坚定不移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机票采购的有关规定,常抓不懈地做好直接向定点采购单位进行询价、订购和支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十)关于长期挂账金额大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财务处进行了往来款的清理工作,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针对建校以来的应收账款及流动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先后3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发函征询,并逐一与相关部门、单位会商及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还原往来款的原貌,形成历史往来款的清理方案。截至目前已清理各类往来款6070.8万元,尚有10652万元三年以上的往来款待清理。

(三十一)关于在资产管理方面重申购、重使用、轻管理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结合新上线运行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拟于2017年6月份开展全校资产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拟于2017年11月份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堵塞管理漏洞。

2.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盘点清查和对账的监督管理问题,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2016年11月15日印发的《广东财经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后续工作方案》,启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连对接工作,预计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今后将实现两个系统间固定资产数据同步共享和自动对账,与此同时每季度末再安排专人核对数据,确保新登记的固定资产实物帐与财务账相符。

3.针对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广东财经大学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严格依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逐一开展账、账核对,依法依规进行账务调整,消除差距,达到账、账相符。多年积累的账账不符问题,情况非常复杂,需要逐条逐项仔细甄别,分阶段、多部门协同推进,确保准确无误。具体实施计划如下:(1)以财务账为基础,将实物账与之逐条匹配、核对,找到账账不符的原因及差距明细清单;(2)按照差距明细清单,逐项查找财务入账会计凭证,找到入账时资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固定资产报增单,登记匹配的实物资产编号;(3)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两账之差提出处理意见、建议;(4)依法依规按程序报送账账不符处理建议。

(三十二)关于科研项目涉及以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经进一步核实后,学校财务处责成相关项目负责人退回已报销经费。2016至2017年共收回虚假票据套取的课题经费983,390.61元(其中:2016年819,943.72元,2017年163,446.89元);2.加强票据的审核查验工作。针对虚假发票的问题,学校财务处加大防范虚假发票的宣传力度和加大对发票的真伪查验力度。在学校财务处网页宣传指导票据查验方法,通过链接网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税务票据真伪,对假飞机票问题,学校财务处通过登陆各航空公司网站的“电子客票号”查询,甄别航空电子行程单的虚实,杜绝虚假业务票据套取学校资金,保障学校各类资金的安全。对取得的境外发票(收据),须将票据的关键内容翻译成中文并经学校外事管理部门审核签字;3.在2017年3月颁布实施的《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中对报销票据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实,“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三十三)关于班子成员到教学科研一线专题调研少,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少,重大意见分歧沟通解释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善和强化了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与其所联系教学科研单位的互动,注重与教职工的沟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和吸收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坚持校领导每周接待日制度,严肃对待、及时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和困难。

(三十四)关于部分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参与做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定二级教授有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正在制定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方案,处理好不同岗位、等级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做好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工作。

(三十五)关于对绩效定额行政岗位高、教学岗位低有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了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现有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目前正在制定新的绩效分配方案,新的方案将会妥善解决行政岗位、教学岗位绩效不合理的问题。

(三十六)关于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以违纪方法处理违纪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完善制度,强化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广东省出台的实施办法、《广东财经大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3.以违纪方法处理计划外生育相关的问题,经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律审查,学校党委已对3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调整处理。

(三十七)关于发生教职工超计划生育问题,部门领导竟隐瞒事实对抗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全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上级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完善学校具体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提高防范意识,堵塞漏洞;2.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处理。经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律审查,学校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三十八)关于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有的教师随意调课停课,擅自脱岗离岗问题:1.全面检视相关规章制度及其执行力度;2.增强纪律教育,加大制度的执行力;3.进一步加强课堂秩序检查;4.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处理。

针对有的教师出国进修逾期不归问题。2015年6月已对原出国未归的同志做自动离职处理;与在国内外访学人员一一进行联系,再次强调学校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其访学结束后按期回国。

(三十九)关于基建项目招待费超出控制额度,其中有报销票据为假发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从2015年开始,学校校园建设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平时公务接待活动做到事前学校审批、事中严格控制、事后及时依规报销。2015年至今,校园建设部门严格控制接待活动数量和标准,实际发生的接待活动非常少;2.学校校园建设部门在工作中已根据各工程获批的概算额,核算工程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限制额度,从源头上杜绝超额度开支;3.学校财务部门已加强现金支付管理和票据核查,对于大额资金支付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渠道,严控现金报账和杜绝假发票报账行为。现在已要求相关的公务接待费用均须通过刷银行卡或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支票进行支付。各相关部门妥善保管各项支出凭证,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依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报销;4.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对直接经办人员、负有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具体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问责处理。

(四十)关于三水校区接待费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提高执行力,严守七关。严格遵守中央、省及《广东财经大学接待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执行力,严守七关:在无公函不接待上、在接待审批流程上、在接待标准(住宿、就餐)上、在陪餐人数上、在菜品的量、在酒水上、在客人结算上严格把关(应由客人自行结算的费用由客人自行结算),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作用;2.规范核算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将在三水校区饭堂发生的招待费据实核算,确保收入支出核算的真实合规性;3.开展自查自纠。实行财务每月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抽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4.提高认识,警钟长鸣。佛山三水校区党委、管委会针对接待管理问题进行了多次自查和整改,校区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接受了深刻的教育和反省,对校区整改措施达成共识。校区将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会议、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公款吃喝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十一)关于2013年12月出台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2016年5月18日,学校所有公务用车加装了GPS,加强了对出行车辆的监控;2.后勤处交通中心加强了员工教育,规范了《出车单》的填写,要求司机须写明始发地和目的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3.从2016年12月30日起,取消学校副职领导原配用的上下班车辆,所有车辆封存停驶;4.学校制定的《广东财经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获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待上级审批后将按此方案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5.学校后勤处对四年来的帐目进行了核查,未发现事故维修违规公款报销等问题。

(四十二)关于预防和遏制学术不端的制度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为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术行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弘扬良好学术道德,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和历史传统,完成了《广东财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草案)》的起草,并将该文件在全校范围内书面征求意见和多次在不同层次会议上集中讨论修改,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和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已经党委常委会审定颁布实施。

(四十三)关于学术委员会调查处理学术问题引起举报人不服并长期反复投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逐步完善学术监督机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并颁布实施。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处理程序。学校在处理有关学术不端方面的举报案件时,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接到的举报材料,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组不少于3人,必要时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工作人员参加,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采用书面调查的简易调查程序。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风建设委员会调查报告,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对于上级部门要求回复的学术事项,凡没有处理的,依据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后予以回复;凡已经处理的,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处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项过程中工作人员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当事人。

(四十四)关于学术不端屡有投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将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校风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在处理有关学术道德问题方面的投诉时,态度鲜明、统一认识,不袒护、不包庇,对任何人都严格按程序处理,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2.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对新进教师,从进校开始就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新进教职工校情介绍会上,学校科研处将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讲解。在不同层面、不同场合(如每年4次的科研工作例会、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各级项目申报辅导会)反复强调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五、对选人用人工作方面不够严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四十五)关于党委会议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人事议题没有专用记录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党委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使用专门记录本,党办组织人事部门同时记录干部人事议题。

(四十六)关于聘任制和岗位设置没有严格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对全校岗位聘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聘任制和岗位设置。2017年1月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教学、教辅、科研等非行政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定正科级,综合岗、秘书岗等为参照管理干部,按照职员系列进行聘任管理;2.按照相关政策重新制定广东财经大学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对科级机构、岗位予以规范,并严格按上级规定和岗位类别执行工资待遇。学校正在积极着手制订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在借鉴兄弟院校经验基础上,结合巡视提出的问题,制订更为科学规范的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3.在干部的任免文件中明确任期;4.学校党委书记、校长4月6日带队到省人社厅专门汇报了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的相关情况。

(四十七)关于干部考察时征求意见人员范围偏窄,存在考察不够充分,了解不够全面,评价不够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2017年1月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干部选拔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征求意见的范围;2.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开展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工作,在规定范围内的人数偏少时,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适当扩大考察征求意见人员范围,确保对干部考察更充分、了解更全面、评价更准确。如在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中层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征求意见等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四十八)关于个别科级干部提拔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修订《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主持,规范科级干部提拔工作。从2016年底开始,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主持;2.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干部选任管理办法执行科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

(四十九)关于干部提拔公示通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从2016年底开始,规范干部提拔公示通告,注明公示的具体起止日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十)关于非干部身份人员在管理岗位上使用,存在“以工代干”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对全校所有非干部身份人员在管理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类,并逐一分析。针对“以工代干”存在的问题,在第二轮岗位聘任时予以解决。

(五十一)关于干部交流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全面核查了干部任职情况,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广东财经大学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在中层干部换届中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中层干部换届后,今年下半年将进行科级干部的交流调整;3.依规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

(五十二)关于一些入编人员没有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全面核查了全校在编人员入编报批手续情况,对未履行入编报批手续的人员进行了统计、分类、汇总;4月6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队到省人社厅汇报了相关情况;目前,正根据省人社厅意见对相关情况做进一步梳理。

(五十三)关于干部试用期待遇执行有瑕疵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正在制定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方案,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有机衔接,及时兑现干部试用期待遇。

(五十四)关于组织人事部门信息沟通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全面整理干部相关信息,加强了干部人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组织人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保证干部信息数据准确一致。每季度开展一次干部信息核对工作;2.更新完善干部及人事信息系统,从技术上实现干部、人事信息实时更新和有效共享;3.加强部门内部的信息沟通,建立较为完备的教职工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更新数据并知会相关职能部门。

(五十五)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工作仍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已制订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方案,包括成立组织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等;2.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工作和人事档案改版结合起来,强化人事档案日常规范管理。

(五十六)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不如实申报情况比较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大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学校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召开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学校党委黄晓波书记做填报工作动员讲话,提醒干部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完成填报工作。黄晓波书记在2017年4月党委常委会上传达上级有关个人事项报告的新精神、新要求,并做了工作布置;2.加强工作指导。学校党委下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知,党委组织部下发填报说明并做好填报咨询服务工作。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干部进行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工作的培训,督促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指导领导干部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避免错填漏报;3.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及时提醒领导干部,要认真同家属核对,确保填写准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审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五十七)关于教职工在外兼职人数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严格执行兼职的备案、报批手续,对向学校提出校外兼职备案申请的人员加强审查,规范管理。对未经学校审批同意而在校外兼职的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同时着手修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

(五十八)关于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学校党委于2016年4月印发了《广东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规范流程,严格审批;2.坚持出国(境)预审制。所有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人员均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党委组织部、分管联系校领导、主要校领导等审批后,方能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严格执行证件使用登记制。领用、交回证件均需如实登记,并签名确认;4.严格执行限期交回制。因私出国(境)人员,在回国(境)后10天内要交回证件;5.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制。对所有登记备案人员的证件,做到专人专柜集中保管,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6.加强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宣传;7.严肃处理干部因私出入境违规违纪行为。

(五十九)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经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请假政策给予相关人员做了工资扣减处理;《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暂行规定》已做修订,待学校通过后发文实施。

(六十)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制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学校人力资源处已会同资产处、基建处就人事档案库房建设做了专题研究,扩大档案库房面积;已确定增配1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目前已进入招聘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4096460;邮政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0320;电子邮箱:gcdbgs@gd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