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中
一、学校简介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南开大学创建于1919年,南开大学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光荣传统,培养了以周恩来、陈省身、吴大猷、曹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才,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0年12月25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重点共建南开大学协议,南开大学跻身21世纪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南开大学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有23个专业学院,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科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军全部12个门类,是一所覆盖全部学科门类的研究型大学。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
二、专业介绍
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但无学士学位的优秀在职人员。
3、申请硕士学位者申请硕士学位时须具有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四、学位申请
1、学员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各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合格;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经答辩通过。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南开大学法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