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奖励基金评审公告

文章来源:中央财经大学时间:2013-04-22 11:55:42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了使2013年奖励基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各奖励基金的收益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申报各项奖励基金。申报人在基金会主页(http://ef.cufe.edu.cn)“下载专区”栏查阅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填写相应的奖项《申报表》后,将纸质版《申报表》交到所在单位、部门。

   (二)初审。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提交。各单位、部门在基金会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2013年奖励基金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后,将纸质版《汇总表》和《申报表》送基金会秘书处(中财大厦10层1029室;联系人:王卉乔;联系电话:6228821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feef@163.com。基金会秘书处接收各学院汇总后统一送交的申报材料,对个人送交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四)评审。基金会秘书处将各奖励基金申报材料送相关部门审核认证,并将认证合格后的申报材料报送各奖励基金评审组进行评审。各奖励基金评审组评出拟奖励人选后,由基金会秘书处将初评结果报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五)公告。基金会秘书处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各奖励基金拟奖励人选向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六)复议。对拟奖励人选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供书面材料。基金会秘书处核实情况后,将异议上报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复议。

   二、申报要求

   (一)本学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5000元(不含)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可申报本年度奖励基金各助学类奖项。

   (二)上年度已获学校奖励基金某项奖的师生,本年度如继续申报,不得重复使用上年申报时已列入的各类成果和项目。

   (三)教学科研类奖项的教学工作量以《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3〕153号)中规定的授课工作量、非授课工作量和教学法研究工作量为准。

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以《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8〕198号)中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为准。

   (四)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项奖励基金(个人奖),各奖项之间不能重复申报。

   (五)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所在地所出具的意见反馈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或学术成果的复印件、平面媒体报道复印件、网络媒体报道网络截图,电视媒体报道提供视频拷贝等。

   (六)会计学院杨森奖励基金、北方工业公司奖学金和沙驰奖励基金、商学院励勤奖励基金、应用数学学院金钥匙文灯奖励基金、面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鸿基世业奖励基金、面向金融学院的骋望奖励基金,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与评审工作,纸质版评审结果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送基金会秘书处,电子版发至cufeef@163.com。

   (七)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统一用文件夹装订。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4月27(星期六)下午5: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涌金优秀新生奖和成心优秀新生奖的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27日(星期五)下午5:00。

   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28日(星期五)下午5:00。

   (二)材料审核与认证时间:5月2日-5月15日。

   (三)评审时间:5月中下旬,各奖励基金评审组进行评审;6月上旬,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奖励基金评审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四)公告和颁奖时间: 6月中旬,发布评审结果公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涌金优秀新生奖、成心优秀新生奖和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