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3年暑期赴天津高院校外实践基地实习启动仪式举行
7月15日上午,法学院2013年赴天津高院暑期实习项目启动仪式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层会议室举行。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岩、副书记尹飞、法律试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林剑锋、民商法教研中心主任许冰梅,天津高院教育培训处处长李经纲,天津高院、一中院、二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法学院26名实习生参加了开幕式。座谈会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阎洪彪副处长主持。
天津高院办公室负责同志首先对实习生们进行了保密教育,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保密责任进行了具体要求,同学们在保密责任书上郑重签名。
实习生代表向骁同学随后在开幕式上发言。他代表全体实习生承诺将珍惜机会,向各位优秀的法官学习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向骁同学表示,每位实习生都将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严守保密协议。
天津高院民一庭的吴彬法官作为指导老师代表进行了发言。吴法官指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生素质高、水平高、能力强,是一批非常优秀的实习生,同时也表示法院的各位指导老师将竭尽所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同学们更多地进入审判实务,并希望实习生们可以多思考、多提问、多总结,有所收获。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岩着重强调了两个关键词:感谢与期望。她代表学院感谢天津高院为此次实习活动所做的一切工作;随后,李岩老师对全体实习生提出了两点期望,既要严守工作纪律,又要培养崇高的使命感,提升职业素养,希望大家在此次实习中可以既成就自己的成长,又对工作有所贡献。
天津高院教育培训处李经纲处长最后作了讲话。他认为,法律是有灵性、有思想的,法律人也要成为有思想的人,树立理性价值观。实习是一个提升素质的好机会,实习生们应该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的实践态度,提升实践能力。
最后,天津高院教学处的同志宣布了各位实习同学的工作分配情况。26名同学中,有9名同学在天津高院,另有9名同学在天津一中院,有8名同学在天津二中院。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单位实习生随所在部门领导同志前往实习岗位。
天津法院系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中央财经大学与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共建的(国家级)校外实践基地,作为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暑期法学院选拔近30名左右的优秀学生赴基地展开为期35天的专业实习。启动仪式的举行拉开了本年度为期近35天的天津法院系统实习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