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欢迎各位考生到黑龙江科技大学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应及时下载“准考证”,使用白色A4复印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内容。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
三、考场内设有金属探测仪、屏蔽仪和作弊克。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由于在进入考场时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扫描检查,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着金属质地的物品、服装(含钱包、钥匙、硬币等,女生尽量不要佩戴含有金属成分的手镯、项链、发夹等物品),以免延误安检时间。
四、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入场,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
六、考试地点在我校教学主楼(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具体考场分布和座号在考试前一天(2019年12月20日)到我校教学主楼阳光大厅前查看或者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gs.usth.edu.cn/)。
七、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统考科目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以及漏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当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和考号。
八、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考场内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电子挂钟,考生参加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各考场的电子挂钟时间为参考时间,考试时间以考场内铃声为准。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杜绝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