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京理工大学时间:2013-01-11 16:57:17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第十一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精神,请各单位推荐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院和部处级单位以及个人均可申报。每单位仅限申报1个优秀单位或1个优秀个人,二者不能同时申报。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我校将组织评选小组向北京市择优推荐1个优秀单位或1个优秀个人。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评出7个优秀单位和7个优秀个人,经公示后向市“双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全市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总要求,积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高度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程,有专人负责,坚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持久有效;改革发展各项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同类单位先进行列。
2.开展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党员带头、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和体制机制,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部门建设、融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全过程及每一环节;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活动丰富、成效明显;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善抓会管。
3.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理念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内容创新,使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随着时代发展和实践深化不断更新和丰富;推进方法创新,做到灵活多样、入情入理、生动活泼;推进手段创新,坚持“三贴近”,搭建新平台,拓展新渠道、新载体,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和效果。
4.队伍建设成绩突出。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有一支群众信得过、有能力、有激情、想干事、愿奉献、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有效。
(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优秀。
2.工作业绩突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内涵、科学内涵、时代内涵,工作具有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能够组织和引领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提高,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善于针对不同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灵活运用不同方法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力量,调动积极性;深入调研,取得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文化研究成果,对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贡献明显。
3.创新能力较强。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使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随着时代发展和实践深化不断丰富;积极创新方法,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积极创新手段,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平台;积极创新途径,使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4.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勤奋高效;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党员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于7月2日(周一)17时前将《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推荐(审批)表》和《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交到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郝晓玲,联系电话:2269 地址:2号办公楼122室
附件1.《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推荐(审批)表》
附件2.《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