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关于落实研究生课程网络教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华侨大学时间:2020-04-10 14:08: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开展研究生课程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研究〔2020〕3号)文件精神,根据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特点,在保证教学效果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自主选择网络教学平台与授课形式,制定授课活动安排;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网络教学过程管理,不要求每门课程都采用直播授课的形式,鼓励并协助任课教师创新授课形式,保障网络教学质量。现对进一步落实我校研究生网络教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建立学生学习沟通与保障平台。各培养单位应做好教学运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均能通过有效渠道与任课教师、培养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收集学生学习期间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协调解决。配合做好辅导、答疑工作,保证良好的学风和学习质量;配合做好网络教学过程管理工作,保障网络教学质量。

2.成立网络教学指导小组。建议由各培养单位中熟悉网络教学的一线教师担任主要成员,提供已有教学案例,分享给相关课程教师参考;了解搜集教师需求,协助解决教学方案问题;熟悉相关网络教学平台,协助解决技术问题。

3.制定网络教学质量每周报告制度。各培养单位应通过相关平台的统计数据等方式,及时了解师生的反馈信息,掌握网络教学总体情况,加强网络教学过程管理,保证网络教学质量。各培养单位应每周进行网络教学质量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抄送研究生院备案。

4.正式开课前,各培养单位应完成全部网络教学课程的前期准备和测试工作,并提前向学生公布网络教学课程资源和教学管理要求。

二、注意事项

1.网络教学平台多种多样,所需的运行环境各不相同。鉴于近期中小学网络授课所出现的问题,我校2月17日开课后或将遇到并发量激增所导致的卡顿、延迟、掉线、黑屏等不稳定情况。各培养单位应协助任课教师按照极端情况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及预案,尽量准备多平台开课,并在课前给出预警。对于人数较多的直播课程,务必提前进行测试。任课教师授课过程若出现问题,应及时通过QQ群、微信群与学生沟通;短期内确实无法恢复授课的,可以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办理调课事宜。

2.网络授课是正式的公开授课,应严格遵循教学相关管理规定。各位任课教师务必牢记立德树人使命,遵守授课纪律,注意个人言行举止。同时,务必提醒学生也要遵守纪律,注意言行。

3.导师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务必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与研究生密切联系,尤其是在疫情重灾区和被隔离的学生,逐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思想状况与心理状态,适量布置学习任务,进行科研进展、论文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4.鼓励教师积极思考新形势下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征集研究生教育应对疫情的有效举措和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学、思想教育、导师指导、答辩安排、学位审议等多个方面;典型事例主要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抗击疫情、奋力做好教育教学的感人事迹等。

三、工作安排

1.2月15日前,任课教师提交详细网络授课方案(可按教学大纲格式详细填写),报各培养单位审核、备案。

2.2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报送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网络教学课程工作方案和支撑条件,教学管理要求,不宜采用网络教学的课程调整或补课方案,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同时,应按时报送研究〔2020〕3号文附件7《华侨大学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网络教学课程信息表》。

3.2月24日起,各培养单位每周一定时向研究生院报送上一周的网络教学质量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