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学位办?2020?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设置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补充如下:
1.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共140项左右。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均为省级研究生创新计划。
2.申报对象主要为在学的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已承担本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
3.各学院推荐申报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限额数根据2019级研究生人数测算,详见附件2。每位导师所指导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各限报1项。
4.项目申报书中的材料须填写完整,预期的科研成果必须表述清晰合理,明确在满足申请学位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的成果及数量(表述举例:在满足申请学位的基础上另行增加SCI/EI检索学术论文X篇,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X篇,获得申请/授权发明专利X项)。
5.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由学校、导师共同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其中导师承担0.5万元,学校承担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其中导师承担0.2万元,学校承担0.6万元。
6.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获批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建卡并划拨资助经费(导师承担的资助部分由导师提前从其科研项目账号中将资助经费划拨至“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专项”,项目号另行通知)。
7.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三、材料报送
1、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均实行电子报送,申报表范本详见附件3。请各学院根据材料报送要求进行审核初选排序,于4月10日前将的项目申报书PDF电子文档(申报书需按照要求命名)打包发送至yjspy@ujs.edu.cn,并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见附件4)经分管院长审核后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联系电话:0511-88780089。
2、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详见附件5、6。报送的电子申报书需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名并签署意见(PDF版),命名规则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299江苏大学0801力学-博士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