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和送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检测和送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总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预答辩的组织形式,留存预答辩记录或评审意见书,汇总提交预答辩登记表、预答辩结果统计表。
二、提交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
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预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同意并提交同意送审的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方能检测、送审。未提交导师评阅意见书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三、审核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统计表
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学位论文与论文统计表信息是否一致,重点审核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中期检查时是否一致,学位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学位论文题目如需变更,检测、送审前需提交《聊城大学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依据《聊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办法》要求,拟检测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内容和送审论文完全一致,格式为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号_学号_姓名.pdf,如“001_1410010101_张三.pdf”,注意符号要求。
检测结果为“修改后复检”的学位论文,研究生认真修改,导师重新提交同意检测、送审的导师评阅意见书(二次检测)。未提交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五、学位论文送审
送审学位论文格式为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名.pdf,如“1410010101_张三_商学院.pdf”。注:送审与检测论文命名方式不一样。提交时分两个压缩包,分别提交(检测版与送审版同时报送)。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避免出现因论文格式或命名原因无法提交、检测、送审的情况。学位论文送审为匿名送审,一定要隐去导师、研究生姓名及相关信息。
若对送审结论有异议,学院收到送审结果三天内,由导师提出追加送审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追加送审。
六、特殊情况
对于需返校完善实验数据或身处重点防疫地区,确实不能按期提交学位论文检测、送审的毕业生,填写《聊城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延迟提交申请表》。导师、学院全面了解、严格审核延迟原因,报研究生处备案,延迟提交时限根据学校疫情防控与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七、提交材料要求
因疫情影响,电子版材料应规范、完整,纸版签名材料开学后一周内签字汇总上交研究生处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8日,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5日,材料提交网址http://lcdxlb1980.mikecrm.com/7KwT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