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内蒙古财经大学时间:2020-04-08 16:12:47

内蒙古财经大学拟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一批办公设备,请符合条件提供下述设备的入围协议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将报价单填报完整并密封完好后交至指定地点。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外包装箱完整无拆箱,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中标,采购人按询价结果确认单与中标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并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整包报价。  

二、定标原则        

1.在满足采购产品所要求的技术规格、性能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按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即最低价中标;  

2.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按中标结果发出询价结果确认单;  

3.如所有投标企业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按废标处理。  

三、其他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协议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并出具厂家证明文件;  

2.如果对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协议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内蒙古财经大学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0:30整  

3.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0:30前  

3.3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综合楼A座203室。  

4.开标:

4.1开标须与采购公告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2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响应文件正本内的“报价表”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3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