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西南科技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减少疫情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学位申请等工作的影响,保障研究生按期毕业,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原则,学校认真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预答辩
通过网络开展预答辩工作
3月20日前(1~5周)
预毕业检查
根据预答辩情况及学业完成情况,各学院通过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统”完成预毕业检查,确定学位论文送审前查重名单,材料签字通过学校OA工作流程完成
3月23~27日(6周)
查重
通过预毕业检查的研究生通过网络将送审论文发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络将送审论文发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发图书馆进行送审前查重
3月30~4月3日(7周)
送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网络送审;各学院负责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具体送审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
4月6日~5月15日(8-13周)
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及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确定答辩名单,通过网络报校学位办审批。
5月15日前(13周)
答辩
完成论文答辩,具体组织形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通知,答辩前三天报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查表。
5月29日前(15周)
答辩后查重
答辩后论文修改,论文存档前查重
6月1~5日(16周)
学位审核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并将表决结果上传到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6月8~11日(17周)
形式审查
学位办完成学位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制作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稿。
6月16日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稿复核工作
6月18日前
学位会准备工作
校学位办完成学位会汇报材料撰写、证书、中英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议制作及其它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6月21日前
学位会
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授予学位材料
6月22~24日(19周)
授位仪式
学位授予仪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是否组织
6月26日(19周)
以上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学位论文工作组织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防控疫情的工作要求和《西南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西南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暂行)》、《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工作的规定》、《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各学科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等文件要求,在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和标准的前提下组织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采用线上收集和审核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再行通知。各学院应及时掌握暂时不能返校的应届毕业生名单,给予必要帮助。2020年6月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充分利用好返校前时间,做好学位论文的撰写、修改、完善等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积极主动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度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资源平台提供的各种数据资源,校外可通过VPN访问(https://vpn.swust.edu.cn)。导师应通过电话、邮件、钉钉、微信、QQ等各种方式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不得以修改论文为由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
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并参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善学位论文格式(论文字数依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三、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预答辩要求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在送审前应进行一次预答辩。博士预答辩由培养学院根据博士生的研究生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人组织预答辩委员会;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由本学科及相近学科3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预答辩按照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网络视频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从而保证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的质量。
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实际水平和答辩情况,以及研究生科研工作的能力,并结合论文开题报告所定目标等情况,根据论文应达到的水平和标准对论文进行审议,作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定。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还应根据预答辩中所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形成送审稿;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应根据评审组给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和重新预答辩时限,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再重新参加预答辩。二次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是否纳入本次论文送审计划由各培养学院根据工作时间安排确定。
四、预毕业检查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各学院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预毕业检查,根据预答辩结果确定学位申请资格。通过OA流程报送。请各学院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逐一审查每个学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确保准确。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将添加到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将不得参加本次学位申请。
五、论文相似性检测
1.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进行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是否送审的依据:检测结果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进入论文送审环节;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一律不能进行送审。
2.本阶段每篇论文最多有两次检测机会。第一次检测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并修改后可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不再参加本次论文送审。
3.提交相似性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是经导师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其格式和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相同,要求由导师将其指导学生的相似性检测论文电子稿提交给教学秘书。
4.各学院按照图书馆确定的具体检测时间(预毕业检查后公布),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研究生送检学位论文PDF电子稿(以“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格式命名,其中“-”用英文半角状态)至学校图书馆情报信息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直接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遵守送检时间安排,以保证论文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和检测结果及时反馈。
5.各学院根据检测结果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合格的,纳入送审计划;不合格的,通知学生和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做好参加第二次检测的准备。
6.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六、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由校学位办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由学院组织。各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送审方式,不宜采用线下送审的可通过网络平台送审。论文盲审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研究生收到盲审意见后必须及时向导师报告,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盲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针对专家质询的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表》连同修改后的论文一起提交导师审核。
七、学位论文答辩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及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确定答辩名单,通过网络报校学位办审批。未通过审批的研究生一律不准为其组织答辩。
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答辩前三天通过网络向校学位办报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查表及答辩组织方案。校学位办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组织答辩时,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答辩形式。采用网络视频答辩必须满足正常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网络视频答辩流程不能简化、要求不能降低。答辩专家必须具备网络视频答辩条件。答辩秘书必须事先进行平台测试工作,提前组织答辩委员熟悉网络平台操作流程,做好应急预案。答辩秘书参加网络视频答辩时还需做好答辩视频录制、存档工作。
4. 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应将答辩专家所提意见及时向导师报告,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论文,针对专家质询的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表》,连同修改后的论文一起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图书馆进行答辩后查重。
八、答辩后查重
本阶段论文查重只有一次查重机会,是针对答辩通过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最终稿。检测结果上传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统并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依据。
九、学位申请
1.学生申请
学位申请是学生个人意愿的表达,学位信息采集是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位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凡计划在2020年6月申请学位的学生均须登录“学位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准确如实地输入并核对信息,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录入并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登录网址:http://www1.gs.swust.edu.cn:8443,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学院审核和分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要对通过网路方式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条件信息等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学校学位申请条件。通过网络方式填写相关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若疫情尚未解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审核,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各分会应按照学校文件对学位申请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在硕博士学位申请审核中,要避免通过汇总统计表直接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应结合送审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初检报告、论文评阅意见、论文答辩意见、最终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材料(根据疫情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审核方式)综合判断。对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偏高、论文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偏低、论文评阅或答辩结果非全票通过的硕博士学位申请,应重点审查。充分了解熟悉学生情况,做好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的准备。审查后各学院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完成预授位。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完成形式审查,制作表决材料返回各学院复核;各学院将复核后的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校学位办。材料审查及提交方式将根据防疫情况合理安排、灵活调整。
十、其它
1.在疫情期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强对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前做好工作预案,既要注重疫情防控,也要坚持标准不缩水、质量不降低,确保学位论文授予质量。
2.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可采取论文网络送审、远程视频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可适当调整人员组成,视网络情况可不邀请外地专家。
3.要认真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发挥导师主体作用,利用网络等通讯手段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立德树人、思想教育、学术引导、科研指导、论文指导及中期考核等工作。
4.导师要与所指导的每个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反映合理诉求,传递温暖和爱心,督促学生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对应届毕业生要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严格执行学位论相关制度,落实学位论文的各环节要求。
5.学位申请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合理安排本学院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开展和本次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校学位办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