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疫情发展新形势,综合考虑国内高校开学时间和国外学位生入学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调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1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详情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20)。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调整后工作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2020年3月底前,申请人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以取得外方院校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2020年4月7日前,各学院将申请人材料(申请人信息表、留学单位出具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外方导师签字的外文学习计划、科研成果、外语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yjszyxw@y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3.2020年4月13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
4.2020年4月26日前,推荐候选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并按照要求报两份纸质材料到研究生院907室(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5.2020年5月8日前,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候选人材料、整理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6.2020年6月下旬,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7.2020年7月起,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8.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
二、联合培养博士生
1.2020年4月底前,申请人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以取得外方院校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2020年5月12日前,各学院将申请人材料(申请人信息表、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国内外双方导师共同定制并签字的外文联合培养计划、科研成果、外语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yjszyxw@y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3.2020年5月18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
4.2020年6月5日前,推荐候选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并按照要求报两份纸质材料到研究生院907室(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5.2020年6月14日前,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候选人材料、整理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6.录取结果于2020年8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三、部分国外合作项目
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包括“与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合作项目”“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奖学金项目”“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农业部合作项目”,调整后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致。
四、其他事宜
1.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本项目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3.部分申请材料可适当灵活简化。《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yjszyxw@yz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