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锦文 教授

文章来源:扬州大学时间:2020-04-07 16:43:18

夏锦文,男,汉族,1964年3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WTO法律实务中心顾问委员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到南京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赴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2005年作为教育部第一期中美高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交流计划成员赴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培训学习,2010年作为江苏省高校教学校长研修团成员赴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培训学习,2011年参加江苏省第15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学习。曾担任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教师党支部书记、院长助理、副院长、教务处处长;2007年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1年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期间担任“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江苏省法学一级重点学科首席带头人和江苏省优势学科(法学)带头人。2012年7月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


主要从事法学理论、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和现代司法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等10余项;在《Annual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U.S.A)、《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国家核心刊物论文70余篇;公开出版《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论》、《传承与创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等著作和教材30余部。其中,《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等3部著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编的《法学概论》(“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02年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法学概论》课程2004年被评为江苏省精品课程。 《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成就、问题与出路》获得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199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人选,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0年被评为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1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新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003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青年五四奖章”,2003年获首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等7部委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首届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2008年获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009年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0年其主持的“理论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1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1年获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突出贡献奖;2012年获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3年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