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中
一、学校介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享有国际声誉的大学,自1951年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国际贸易、金融学高级人才。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学校主力学院之一,在海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教师博士化率和海外归来博士比例均处于国内领先之列。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的博士点,其国际贸易学和金融学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以五十年的历史和强有力的竞争力,成为国内的领先者之一。近20年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培养的高级人才活跃在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最前沿。经教育部批准,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可授予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设立了国际贸易学博士后流动站。
二、专业介绍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三、课程设置
核心课: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专业课程民商法学: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四、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金融或者相关领域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
2.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有学士学位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3.免试入学。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高级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4张两寸和4张一寸免冠照片(蓝底)。
5.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审查验证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