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业事务办理提示
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以及学校《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2年春季学期如期开学、学生延迟返校。为方便广大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及其他事宜,现将期初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学期教学安排
1. 学期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按校历于2月28日正常开课,共十六个教学周(含节假日)。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及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国际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国际贸易学单考班教学相关事宜由所属学院另行通知):
教学安排 |
时间 |
备注 |
正式开课、线上教学 |
2月28日至3月17日 |
校历第1-3周 |
暂停上课、分批返校 |
3月18日至3月20日 |
|
恢复上课、线下教学 |
3月21日起 |
校历第4周 |
前8周课程考核 |
4月25日至29日 |
校历第9周 |
后8周课程开课 |
4月25日 |
校历第9—16周上课 |
后8周和全学期课程考核 |
6月20日至7月1日 |
校历第17、18周 |
2. 授课方式
本学期以线下授课为主。个别授课教师为外教或其他教师在国外无法返京、留学生单独开课的教学班,采取线上授课模式;涉及留学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冬残奥会志愿者的教学班,采取线上线下双线授课模式。2月28日-3月17日线上授课方式、教学平台等以任课老师通知为准。
3. 线上教学平台
除腾讯会议等直播软件外,本学期使用的网络教学平台主要包括“研究生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即e-learning平台,可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一键跳转)、超星和智慧树。以上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1-3。
4. 课程微信群查询
研究生院现已收集本学期课程微信群二维码,请尽快查询“学生课程微信群查询系统”(网址:http://gs.uibe.edu.cn/os),并加入相应班次微信群,及时获取前三周线上授课相关信息。显示“尚未提供”的课程一般为后半学期或推迟至返校后线下上课的课程,如有线上授课课程无法正常显示二维码的,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
截止17:00的补选结果,可在当天22:00后查询课程二维码。因二维码时效性强,如错过加入微信群时间的,请找同学邀请加入或与学院教务员联系。
二、学籍管理
1. 学期注册
本学期研究生返校时间为3月18日—20日,请研究生本人于3月20日前到各教学楼一层大厅(含博学楼、诚信楼、求索楼、宁远楼)“研究生自助报到注册、成绩单及证明打印一体机”处进行人脸识别报到注册。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注册者,应当事先向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在校生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且无欠费记录的,可完成报到及注册、打印并粘贴注册标签(请及时粘贴在学生证相应学期的位置上、切勿撕毁);有欠费记录的则仅完成报到,待补缴欠费后再进行补注册及标签打印。提示“未找到对应人员”的情况属于照片缺失或像素不足,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更新照片。已请假延期返校的研究生,请于返校日到自助机补报到注册。
2. 休复学及延期毕业申请
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学籍异动申请”模块,可提交线上申请,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依次进行在线审批。如尚未确定导师的,请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研究生院批准后,学生可在自助终端打印学籍异动通知单,供校内办理E卡、住宿等其他手续。
休复学: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已办理休学手续者需在办理复学手续后再进行注册、选课等其他操作。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确有特殊情况应申请二次休学(办理流程同第一次)。培养办会定期对未休学、未请假长期离校及逾期未复学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
延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可在原规定学习基本年限的基础上延长两年,延长期内应参加正常的学期注册。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因未修满学分、论文未完成或答辩未通过者,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缴费者,均按有关规定予以结业、退学处理。
3. 短期出国申报
在校生参加与学业有关的短期出国学习、实习与实践项目且超过1个月的,应在系统“学籍异动申请”模块进行线上申报。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依次进行在线审批。已在系统“学生联陪申报”模块申报联合培养项目且审批通过的研究生,不需再次申报短期出国。
出国期间仍需缴纳学费,享受在校生待遇,注册系统按暂缓注册处理,回国后应到自助机补报到注册。出国超过一年或因出国预计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
4. 毕业证照采集及个人信息变更
预毕业生尚未参加毕业证照采集及补拍的,请于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到北京市教委学历证照采集指定地点(易拍数码影像中心)进行补拍,地址:东三环中路国贸桥(地铁C出口)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房间,电话:58691620(周一、法定节假日休息)。
如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姓名、身份证号(涉及省份、出生日期的不予受理)的,请在证照采集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能提现变更情况的户口簿原件,以免影响后续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三、选课管理
1. 课表及开课状态查询
进入系统“我的课表”模块可查询个人课表,请注意各节次对应的授课时间,提前5分钟到教室上课。如相应课程教学方案为直播的,请提前测试网络并打开直播链接。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课程列表见《关于发布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正式课表的通知》。鉴于补退选期间会有课程变动,请及时关注网上最新课表或调课公告。
另可进入“选课系统”,点击“开课查询”,查询全校课表,并据此进行课程补退选。如发现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未在选课范围内,可进入“公共信息查询”,点击“查询开课情况”,确认开课状态。
2. 补退选及中期退课
期初补退选时间为2月28日上午8:00—3月4日中午12:30(开课第一周),注意在补退选操作之前应先进行个人培养计划调整。系统补退选截止后再次确认停开的课程,由学院通知学生并受理线下改选课程手续。因请假、休学等错过选课的,应及时到学院教务员处办理线下选课。
中期退课周为4月25日—29日(校历第9周),研究生可在此期间到所属学院申请退选课程1门。
3. 培养计划制定
注意选课和制定培养计划是两个步骤,不能互相代替。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均应在系统中进行“学生选课”。退选课程应同期在培养计划中删除,以免影响后期的毕业资格审查。
请2020级及以前两年制硕士生、2019级及以前三年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确认个人培养计划显示“合格”,且与已修课程一一对应(办理学分替代手续的应与拟替代课程对应)。
4. 重修及培养计划外选课
课程重修按选课步骤进行,系统将自动识别。必修课不及格,应重修该课程或改选跨院平行课。如重修时改选课程编码不同的平行英语学位课程,可直接录入课程编码,以跨专业课添加培养计划,系统将自动识别为学位课。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替代学分。选修培养计划外课程、拟替代培养计划内学分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申请改选跨院平行必修课、放弃不及格选修课及选修培养计划外课程,均应填写《研究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于补退选阶段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5. 推免生提前选课
2021年秋季学期通过选拔的本校推免生可在本学期补退选期间进行选课、提前修读研究生层次课程,选课步骤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选课系统—>开课查询\学生选课—>输入相应课程代码和班次。登录用户名为本科期间学号,密码为yjs@身份证号后6位。另请注意:
①推免生本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课门数(建议3门以内),也可待正式入学后再开始选课。
②本学期推免生选课所用为临时学号,下学期新生报到注册后,请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正式学号选课。提前修课成绩将于下学期转入正式学号,且按实际修课学期(即2022春)在成绩单上显示。所有课程一旦提前修读,不可私自放弃考试,所获成绩一律计入研究生正式成绩单,不予删除,与正式取得学籍后取得的其他课程成绩一并计入奖学金评定。
③推免生用临时学号选课时,不需制定培养计划,直接选课即可。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建议大家参考本专业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暂不要选择临时新增课程(课程编码以L开头),以免影响后期的毕业资格审核。
四、成绩管理
1.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研究生课程成绩结合平时成绩、期中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期末成绩一般占70%,最少不低于50%。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其它课程60分为合格。研究生同一课程旷课、或因其它原因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
以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均以查重结果文字复制百分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作为期末成绩评定依据。文字复制百分比不超过20%的,认定为检测合格,每人每门课程仅有2次检测机会。如对查重系统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提交《研究生课程论文查重结果异议申请表》,本学期查重结果异议办理截止时间为4月1日(返校后两周内)。因个人原因上传错误文稿提出异议申请的,均不予受理。
2. 成绩查询及异议办理
进入“查看课程成绩”模块,可查询以往学期成绩及单科排名。目前仍有部分任课教师尚未录入成绩或未审核公布,显示为“未提交”或“未公布”。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提交《研究生成绩变更申请反馈表》,本学期成绩异议办理截止时间为4月1日(返校后两周内)。
3. 学分转换办理
研究生出国学习需要办理学分转换的,应在出国前填写《研究生校(国)外学习修读课程申请表》,明确拟修读课程及替代课程,由所在学院审核、存档。转入学分不得超过本人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三分之一。
研究生回国后,应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校外课”模块提交线上申请,确认拟替代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并填写《研究生校(国)外学习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提供由对方学校主管教学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课程简介,经承担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4. 毕业资格审查
2022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毕业生对照“关于进行2022年春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预通知”进行自查。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请认真核对个人培养计划是否合格;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与已修课程是否一一对应;改选跨院平行课或放弃不合格的选修课程是否已提交申请;已申请出国学分替代课程是否已按规定完成学分及成绩认定;本学期需补选、重修个别课程或尚未完成培养环节,是否已办理有条件答辩手续。
因返校推迟,涉及毕业生的成绩异议、期末论文查重结果异议、校内课程替代、出国学分替代、有条件答辩等事宜,请先与学院联系,提交带电子签名的申请表格,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结业手续可待返校后办理。
5. 成绩单及学籍证明出具
在校生成绩单、学籍证明通过“研究生自助报到注册、成绩单及证明打印一体机”(各教学楼一层大厅)出具,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章。已毕业研究生请到学校档案馆(科研楼配楼四层,电话64492110)申请出具。
五、其他
本学期将继续组织硕博连读选拔、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申报、学术发表奖励及研究生评教工作,请广大研究生及时关注培养办通知。
以上相关申请表格下载地址:
联系电话:
64496732(培养计划制定、排课、选课)
64494992(学籍管理、期末考试与缓考、课程论文查重、成绩管理)
64496802(校内课程替代、国外学分转换管理、毕业资格审查)
64496045(学生评教、联合培养、学术奖励、e-learning网络教学平台)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